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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食品安全条例框架出台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12/27  

   25日下午,记者从市人大召开的"《重庆市食品安全条例》工作情况汇报会"上获悉,在《重庆市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作为防腐剂而应用在肉质食品里的致癌物--亚硝酸盐将被禁止贮存使用。重庆市卫生局局长屈谦在汇报中说,初步考虑,《条例》框架草案沿用《食品安全法》体例顺序,共分十章,132条。其中,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将分四节,从食品生产经营的许可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管理、食品添加剂的管理要求以及其它管理要求进行细分。在第四章中,还将增设餐饮经营者不得加工经营含有剧毒的水产品和野生菌,不得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