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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甲流口罩”厂家被罚3万元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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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流感杀菌美容口罩”案有了最新进展。记者上午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有关生产企业被没收违法所得3850元,罚款3万元。
今年11月8日,一则抗病毒口罩研发成功并面世的消息引起社会关注,口罩被宣称可抑制甲型H1N1流感病毒。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高度重视,责成该产品生产所在地廊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赶赴现场调查。 经查,天津明大公司及其生产基地永清明大针织厂均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该口罩产品也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河北省廊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处罚决定,没收违法生产的防流感杀菌美容口罩6012个(查封3012个和退回3000个),没收违法所得3850元,罚款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