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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超市促销商品 切记盯住“保质期”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8/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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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场大搞打折促销活动的同时,哈尔滨各大超市的促销活动也从未停止过。各大超市都会定期推出一些特惠活动和捆绑促销的商品,但如果你只看到促销品划算的价格,而没有注意商品本身,就很容易受损失。近日,一些市民反映:在超市购买的“买六送二”的促销装酸奶,购买时没在意保质期,没想到只喝了2天就过期了,剩下的几盒酸奶只好扔掉。针对市民反映的现象,记者11月19日对哈尔滨市部分大型超市的特惠品促销活动和捆绑销售情况进行亲身体验。
“赠品”销售当天就到寿 在沃尔玛超市友谊路店2楼销售奶制品的冷柜,记者看到,许多奶制品都有促销活动,或是买一赠一、或是搭送礼品、或是搭送其他食品。记者发现一款售价为21.6元的12片装“光明低脂奶酪芝士片”搭送了一瓶光明奶酪酱,奶酪酱的生产日期是2008年8月19日,保质期3个月。也就是说这瓶奶酪酱在2008年11月19日到期,也就是记者体验的当天。如果消费者真的是在11月19日购买了这一促销捆绑销售的奶酪,那么消费者在购买当天不一次性吃完这瓶奶酪酱,奶酪酱就成了过期食品。而消费者在购买超市促销的产品时,往往只注意看主产品的生产日期,而忽略了赠品的出产日期。 包装日期混淆生产日期 记者在所到超市的散装食品分装区发现,几乎所有的食品外包装都是超市分装的,食品价签都是超市打印的贴标。一般消费者只注意看贴标上的日期和价钱,并不会在意贴标上写的是商品的生产日期还是包装日期。在沃尔玛超市友谊路店卖糕点、面包的区域,记者看到品名为“华电萨琪玛”的糕点每块虽有独立包装,但超市又用塑料袋将每6小块打包成一袋,在封口处打上超市的贴标,标签上的小字写着包装日期2008年10月18日。为了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记者打开塑料外包装,在产品的内包装一个很不明显的地方找到了产品的生产日期为2008年9月24日,保质期120天。在另一家大超市,记者也发现了这种情况。在该店销售的散装食品柜台,记者看到,散装干肠裸露在货架上,一边有包装好的干肠,上面打的贴标上注明的也是包装日期,并没有生产日期。记者在货架底部看到产品标签上只写了产地江苏,而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标注。该店分装产品的贴标上是用浅黄色写的“包装日期”这几个字,不使劲看根本看不到有字,普通消费者只能看到两个黑色字的日期,容易误认为是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过期商品换标签改“生日” 在一家大超市里,记者被冷冻食品柜台前一袋贴了三层标品名为“龙凤海鲜丸”的食品吸引。这袋“龙凤海鲜丸”的包装袋上被贴了三个贴标,一层盖着一层,最底一层贴标的条码已经被撕掉,第二层贴标上的条码还在,品名为“散装黄金包馅”,价格为3.1元,但左上角的日期被撕掉,最后贴上的这层贴标上依然写着“散装黄金包馅”,价格为3元,包装日期为2008年11月18日,保质期到2008年12月18日。而记者却在这袋“龙凤海鲜丸”的产品原包装上找到了其真正的生产日期,是2007年10月8日,包装上注明速冻产品在-18℃以下冷冻可保质12个月。也就是说这袋海鲜丸早已在2008年的10月8日已经过期,却被超市反复打上新标签,以旧充新。记者查看了海鲜丸的状态,看到海鲜丸的表面已经干燥,底下有冰块析出。 在该冷冻柜里,记者还发现了品名为“散装火锅丸”的贴标上打着9月27日-10月27日,而产品的原包装上却打着2008年1月21日生产,还有同一袋火锅丸两面被贴上了两个不同日期的贴标。 赠品上找不到生产日期 在一家大超市里,记者看到一种品名为“波力海苔”的小食品到明年的1月23日即将过期,为了促销超市捆绑了一帘“波力海苔”,而这帘赠送的波力海苔没有外包装,更无法找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记者可以清晰地看到,赠品海苔已经受潮贴在一起,而新鲜的海苔应该很蓬松,每片间应有空隙很容易分开,不会粘在一起。无独有偶,记者在沃尔玛超市友谊路店的奶制品促销展台前,服务员在向记者推荐品名为“今天”的红枣奶,为了推广产品每买两袋红枣奶,可获赠两小袋“今天酸乳”。4袋奶被捆绑在一起,记者翻看了半天也没有找到赠品的生产日期。便询问服务员,赠品的生产日期,服务员回答:“赠品上没有生产日期,如果要找得看大包装。” 特惠商品多为“临界商品” 在家乐福新阳路店记者看到,11月16日生产的保质期为1个月的“光明果诱100%葡萄汁”正在搞买一赠一的活动。赠品也是同种同重的产品,这让消费者觉得很实惠。记者详细地查看了赠品果汁的生产日期发现,赠品果汁虽与商品有相同的外观,但保质期却是到11月31日。消费者如果不注意,根本不会发现相同的果汁却是不同的生产日期。 记者在中央商城的冷冻商品中也发现了这种情况。品名为“三全东北水饺”的正品生产日期为2008年8月26日,保质期一年,赠品是同品牌的小包装水饺,其生产日期却是2008年1月3日。在从来不参加各种促销活动的进口商品柜台,品名为“哥德堡芭蕾瑞娜榛仁巧克力夹心饼干”和“诗国卡布其诺泡沫速溶咖啡粉”同时在做买一赠一的促销活动,记者查看这两种商品的保质期均到2008年12月20日。 在沃尔玛超市友谊路店,“双汇美味火腿肠”被打了20根一大包的促销装,货架上标注了此商品整包出售的字样。记者查看其生产日期为2008年6月3日,保质期6个月,这么一大包火腿肠到12月3日就要到期。 在新一百超市,记者看到有很多商品都在搞促销,记者发现一盒龟苓膏和一瓶脆鲜剁椒被捆绑在一起销售。龟苓膏到2008年12月19日到期,脆鲜剁椒2009年1月2日过期。真不知哪个是卖哪个是赠。 促销商品应明示保质期 记者走访体验中发现,超市里的特惠商品、促销商品很大一部分都是保质期过半,或是临近保质期的“临界商品”。有的是正品将要过期,有的是附加的赠品已快“寿终正寝”,还有的就是正品、赠品全都临界保质期。但是商家只是打出特惠或是促销的告示,却没有明示“原因”,消费者在购买时对于商品特惠原因都是稀里糊涂。 在超市里记者看到,保质期较短的乳制品这样的促销打得最火,比如酸奶,一般保质期都是21天,当生产日期过了5到7天后,商家便开始打包出售,买四盒送一个玻璃碗,买五个送一个环保袋。在超市的肉制品和冷冻食品,这样的现象也很多。一般一大袋冻饺子,再赠送一个同品牌“小包装”产品,仔细看很多都不是很“新鲜”了,一般都已是生产日期过了3到5个月的,或者是所赠的商品已经临界过期,不送出去也是报废。 2007年11月1日国家《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开始实施,规定这些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即“临界食品”),要在销售场所集中陈列或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但这一规定不是强制性措施,只是指导性意见,目的在于引导商家尽量提醒消费者。北京、深圳、天津等城市已遵循这一倡导,开始推行这个明示保质期的规定,甚至在超市设立了“临界期食品专柜”。商家从试行效果看到,此方法不但不会影响销量,反而提高了商场的信誉度,节省消费者的选购时间,更方便了超市的日常管理。 超市分装让保质期很模糊 走访中记者看到,超市分装商品在超市食品中占很大比例,蜜饯类、干果类、调料类、糕点类、糖类等等,很多都是由超市将大包装分装成小包装再出售。记者看到经过超市分装后的商品,在标签上只有包装日期,却再也体现不出生产日期了。一些分装的工作人员将卖场当成了“分装车间”,边装边卖,在食品分装的过程中甚至连手套和口罩这些最起码的卫生防护都没有。 另外,一些保质期只有一两天的商品,比如超市自制面包,冷鲜的猪肉、鸡肉,加工的熟食等,标签上的日期让人很难信服。记者在走访时看到上面这些商品保质期很多都是一天,也就是说当天生产当天必须销售完毕。可是11月19日19时许,记者在沃尔玛友谊路店的食品卖场看到有很多上述商品摆在货架上,已经过了当日的消费高峰时段,超市里的顾客已明显在减少,这些东西会怎么处理?让消费者心存疑问。 市民建议超市在分装食品时,分装标签上加入“生产日期”一项,“生产日期”、“包装日期”、“保质期”,内容齐全,明示消费者。 市民期待超市促销透明化 走访中一些市民建议:如果是因为保质期的问题而做的特惠活动,应该在告示中明示,这也是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的权利。其实保质期过半,并不是过期,商家完全可以将“新近上市”和“临界商品”分开来放,明示消费者后,因为有特惠,消费者很可能是更钟情于打折或有赠品的“临界商品”。因为明示了,消费者也会注意,买回家后尽快食用,两全其美,何乐不为? 有市民还根据自身经验提醒说:对于目前这样的不明示的促销,消费者应该多留心生产日期,同时注意观察一下,如果同一类商品,有的促销,有的原价,很可能就是这种情况。 另外,商家在促销时,往往把赠品用胶带捆绑在正品上,记者观察这种捆绑时,常常都是将商品的生产日期绑在了里面,消费者要查看商品的生产日期就很困难,要费力地“扒”着看,有的是不破坏掉捆绑的胶带根本看不到。还有的附加赠品是商家拆分大箱商品,生产日期在大包装上面,而里面的分袋小包装根本没有这些信息,让消费者有心无力。 人们建议商家在进行赠品捆绑里,应该注意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得要信息露在外面,这样做也可以避免消费者产生不必要的“怀疑”,这同样也是一种“明示”,也是尊重消费者知情权的做法。 人们还建议:无论是正品、促销产品还是赠品都应注意产品的品相。另外,许多搭送的产品品相极差,饮料的瓶体变形、外包装粘满污秽,让人不敢轻易买。作者: 张巍 慕海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