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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食品安全黑名单,企业为何多沉默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12/7  

- 观察家

  11月24日,海口市工商局发布了2009第8号商品质量监督消费警示。“砒霜门事件”随后暴发,由此催生出的舆情震荡持续至今。且不说外界质疑汹涌,连海南省工商局局长黄成模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也称,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就应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和有关程序办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海口市工商局没有公布这种消费警示的权力。

  然而,这种“商品质量监督消费警示”在海口市至少已延续了4年。笔者粗略计算一下,海口市工商局每年“警示”的食品估计达上百种,厂家上百家。如果海口市工商局的一些“消费警示信息发布”涉嫌越权,4年来,不但卫生部门未提出任何异议,海南省工商局也离奇地未对这种越权行为及时叫停。如要厘清责任,海南省工商局同样有渎职嫌疑。

  当然,“宣判”海口市工商局发布“消费警示”越权,还需要对何谓“重大”进行解释。且今年起施行的《食品安全法》也明文规定了“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那么,“消费警示”属不属于“工商部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农夫山泉近日的声明中称,“要推动检测机构的立法”。依上看来,推动信息披露制度的立法也同样重要。
更奇怪的事情发生在那些被警示的厂家和商家。如海口市工商局副局长王建禄对记者所言,“以前我们做过这种抽查,很多生产厂家在内地,电话通知他们复检都不来,我们这次就只通知商家,没有通知厂家。”问题正在于,因产品缺陷上了“消费警示”黑名单,直接影响产品的销售,厂家怎会不重视复检。而事实却是,迄今为止,于公共传媒上还只有农夫山泉和统一公司在“2009第8号商品质量监督消费警示”出笼之后,站出来强烈质疑。

  随着农夫山泉一剑封喉,复检结果也显示并无问题。海南两级工商部门正式承认了这次的“抽检”和“消费警示信息发布”存在“程序不当”。若将这一“程序不当”推及4年多来的历次“抽检”和“消费警示信息发布”,会引发何种连锁反应还未为可知。再度令公众大跌眼镜的是,除了农夫山泉和统一,仍然没有其他商家和厂家来搭这趟向工商“索赔”的便车。

  一些厂家和商家选择沉默的原因何在?也许是选择了“民不与官争”,你工商说不合格就不合格吧,我再通过私下接触恢复上架就是了;也许是厂家与商家和发布者一样,同样没有程序意识,他们也不想维权,既怕今后被工商盯上,又怕因为维权而被媒体盯紧了。还有一种理论上的可能就是,不少商品是真的有问题,厂家被工商点到“穴”了……究竟是何种原因令一些厂家和商家在“程序不当”的“消费警示”面前选择了保持沉默,这背后的潜规则正待揭开。

  鉴于公权力手握的“合法伤害权”,就算是勇敢如“农夫山泉”,也同样出语谨慎。如农夫山泉董事长钟睒睒就多次强调,“也许海口市工商局也是个受害者……”企业的这种担忧,正是制度应该检讨的方向。

  □王琳(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