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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措施 勿让农村成食品安全洼地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11/27  

 提 要

  长期以来,农村的食品安全一直是食品监管工作中的难点,一些假冒伪劣商品在农村长期存在,应该说农村食品安全确实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农村食品安全维护迫在眉睫。为此,本文作者从农村食品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措施等方面,对这一问题的成因做了分析并就解决之道谈了自己的建议。

  农村食品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

  一是受消费水平及消费观念的影响,农村市场假冒伪劣商品现象较为普遍,多数农民属于低水平消费群体,购买能力有限,所以他们购物时多图便宜,而且识假辨假能力差,因而为成本低、价格低的假冒伪劣商品提供了市场。

  二是农民消费者自我权益保护意识较差。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不能正确运用法律维权,多是自认倒霉。还有的是碍于同乡的情面,不主张自己的权益,因而使违法经营长期得以生存。

  三是经营主体的素质相对较低,他们大多文化程度较低,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识和守法经营观念。个别经营者往往只求经济利益,不管商品质量,更不会去考虑人们食用不合格食品所造成的恶果。

  四是在农村,小卖部、食品商店等零散食品经销商大量存在,他们经营规模小,广泛分布在农村的各个角落。这些状况满足了农村的消费需求,但不利于监管。

  五是维权成本较高。为几元钱的食品,费钱投诉很不合算。

  六是基层执法力量薄弱。以我局为例,山西古县全辖4镇3乡,111个行政村,1011个自然村,总人口9万余人,其中农业人口8.3万人,食品经销单位近200户,而执法人员仅有10人,辖区面积大,经营主体多且分散,很难及时发现问题,很难监管到位,在履行食品安全职责时,难免出现监管盲点、盲区。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措施

  加大农村食品安全宣传力度。由于农村人口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对商品的认知水平低,品牌意识差,辨识食品质量优劣与真假的能力不强,因此,重点应该放在转变农村消费者的意识、思维、观念上,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农村消费者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改变过去只重价格不重质量的消费观念和消费取向。通过深入开展消费知识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农民的食品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让制假售假行为失去市场。利用村镇广播、发放宣传册(单)、张贴宣传画、“一会两站”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不仅使消费者知道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而且要让经营者了解违法经营将受到何种处罚。引导理性消费和健康消费,改变农村消费者的消费观念,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法律意识以及识假辨假的能力。同时还要强化经营者守法经营观念,使食品安全观念深入人心。

  加强安全监督机构和网络的建设。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体系,食品安全监管要从过去各部门单兵作战的模式向加强部门间协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模式转变。各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联合检查、信息共享等方式整合执法资源,形成监管合力,通过对生产领域、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劣质食品的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发展农村、街道食品监督员和信息员,建立群众监督员队伍,成立农村消费维权组织,并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逐步形成“政府领导、部门监管、群众参与”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扶持国家商务部倡导的“千乡万村工程”进入农村,规范食品市场,形成连锁经营,这既有利于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又利于我们质监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提高监管效能。深入发展农村维权网络,发挥农村“一会两站”作用,使消费者投诉问题得到方便快捷地解决。同时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协助我们开展食品安全的监督,以弥补执法力量的不足。

  构建经营者自律体系。构建经营者自律体系有助于从源头消除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隐患,而要构建这种自律体系就要在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监管的同时,加大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守法经营意识,积极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质量责任、质量承诺等制度,建立和完善自律机制,增加对食品检查不合格企业的曝光率。大力倡导连锁超市进农村,延长安全食品供应网络,引导大型超市以“流动放心店”的形式,向农村市场配送安全食品,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评选活动,评选出当地的示范店,树立典范,辐射带动周边经营户,形成争当农村食品安全示范户的良好氛围,确保广大农村群众的饮食安全。

  (作者为山西省古县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