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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市工商局查获460箱假冒洋水果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4/1  

    3月30日,满洲里市合作区工商分局查获了460箱欲销售给俄罗斯和蒙古国客商的假冒日本和台湾产地水果。

  这批伪造日本和台湾产地的水果是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在执行市场巡查任务时发现的。据当事人供述:该批水果的产地是中国大陆,它们的真实身份应该是“日本品种水果和台湾品种水果”,而在外包装标注“日本红柚中国销售价188元”和“台湾香红大陆售价68元”及“新鲜水果台南产”完全是为了引起俄罗斯和蒙古国客商的误解和误认而扩大销售量。

  为防止假冒和伪造国外和台湾等产地水果不法行为的再次发生,满洲里市工商局已督促全市的水果批发经营者建立专门的“洋水果”经营台账。同时,近期内要组织一次大规模的水果市场专项检查,重点查看各类水果的进货渠道和进货凭证,对以非原产地水果假冒原产地水果进行销售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目前,满洲里市工商局以涉嫌销售假冒日本和台湾产水果行为对此案进行立案调查并作进一步处理。

  相关链接:国家工商总局早前已发出通知,明确要求水果经营者不得将经营的台湾品种水果简称为台湾水果,应以“台湾产地水果”和“台湾品种水果”予以区别,并注明其产地。凡是销售非原产于台湾的水果,都要在包装物和价格标签上注明产地,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