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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食品中加入冬虫夏草 消费者起诉索10倍赔偿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11/23  

    怀疑购买的营养液中含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不能在普通食品中添加的药品“冬虫夏草”,李先生近日将北京旺市百利商业有限公司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退还货款525元,并对其进行10倍赔偿。

  李先生的代理人称,今年8月30日,李先生在旺市百利超市五棵松店购买了5盒“乌鸡虫草”营养液,但服用后感到身体不舒服,后来发现该产品违反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含有“冬虫夏草”。

  对此,旺市百利公司的代理人称,他们已尽到审查义务,即使构成违约,李先生也没有理由讨要10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