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QB 2394 —1998 食品添加剂 乳酸链球菌素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8/6/19 |
|
QB 2394 —1998 国家轻工业局1998 —08 —17 批准 1999 —05 —01 实施 前 言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美国食品用化学品法典(FCC IV 1996)有关部分。由于 英国阿普林巴雷特公司(Aplin &Barret Ltd)是世界上首先生产乳酸链球菌素 产品厂家,其质量较好,技术较先进,因此,鉴别及效价测定是参照FAO/WHO 1969 及营养会议报告集No.45A,也就是英国阿普林 巴雷特公司现用的方法。 本标准由国家轻工业局行业管理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技术归口。 本标准由浙江天台制药厂银象分厂、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所、中科院微生 物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日标、刘莲芳、吴玉宏、还连栋。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乳酸链球菌素 QB 2394 —1998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乳酸链球菌素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 则及包装、标志、贮存、运输的各项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由乳酸链球菌经微生物发酵提取而获得的天然的乳酸链球菌 素。在食品工业中作为防腐剂。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 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 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009.3 —1985 食品中水分测定方法 GB 8450 —1987 食品添加剂中砷的测定方法 GB 8451 —1987 食品添加剂中重金属限量试验法 GB 5461 —1992 食用盐 GB 4789.2 —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GB 4789.4 —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3 分子式、分子量 分子式:C143H228O37N42S7 相对分子量:3348 4 技术要求 QB 2394 —1998 国家轻工业局1998 —08 —17 批准 1999 —05 —01 实施 4.1 外观:灰白略带黄色粉末。 4.2 理化指标:见表1 。 表1 项 目指 标 效价 ((IU/mg)≥900 干燥失重 %%≤3 砷(以As 计)%≤0.0003 重金属(以Pb 计)%≤0.002 氯化钠 %%≥50 4.3 微生物指标:见表2 。 表2 项 目指 标 菌落总数 ((cfu/g)≤10 大肠菌群(MPN/100g)≤30 沙门氏菌25g 中不得检出 5 试验方法 本标准所用的试剂和水,在没有其它特殊要求时,均使用分析纯试剂和蒸馏 水或相当纯度的水。 5.1 鉴别 α-胰凝乳蛋白酶对乳酸链球菌素具有专一性,在乳酸链球菌素中加入α- 胰凝乳蛋白酶(根据酶活力而定),乳酸链球菌素活性立即消失。同时,乳酸链 球菌素热稳定性与其它蛋白相比具有特殊性,pH 值为2 的乳酸链球菌素水悬液, 121 ℃,30min,乳酸链球菌素活力保持不变。 5.2 效价的测定 5.2.1 试剂和溶液 5.2.1.1 0.02mol/L 盐酸。 5.2.1.2 1.5%的Tween(吐温)-20 。 5.2.1.3 标准溶液的制备 准确称取乳酸链球菌素标准样品,悬浮于0.02mol/L 盐酸中,使浓度为 2mg/mL,摇匀,用0.02mol/L 盐酸稀释成300,600 倍,即成高低剂量标准溶液。 5.2.1.4 培养基为S1 ,其配方为: 胰蛋白胨0.8%酵母膏0.5% 葡 萄 糖0.5%氯化钠0.5% 磷酸氢二钠0.2%琼 脂1.6% 5.2.1.5 菌株悬浮液的制备 用接种环取一环己培养好的检测菌(黄色微球菌,NCIB 8166)放于6mL 灭 菌生理盐水中,充分震荡、混匀,即成。 5.2.2 测定步骤 5.2.2.1 样品溶液的配制 QB 2394 —1998 国家轻工业局1998 —08 —17 批准 1999 —05 —01 实施 称取一定量的样品,用0.02mol/L 盐酸溶解后,稀释成高低剂量样品溶液, 具乳酸链球菌素含量,按估计单位高、低剂量与标准品溶液大致相当。 5.2.2.2 平板的制备 将S1 培养基冷却至约70 ℃,加入1.5%Tween -20 充分混匀,待冷却至50 ℃。 加6mL 菌株悬浮液,混匀后小心倒入已水平放置的平板上,待凝固后,放置无菌 室内约1h,置4 ℃冰箱存放至次日使用。使用前用打孔器在平板上打出所需的孔 数,小心弃去孔中琼脂块。 5.2.2.3 滴加溶液 用取样器向琼脂孔滴加等量的高、低剂量标准溶液和样品溶液。 5.2.2.4 恒温培养 滴加样品溶液后,水平移入30 ℃恒温箱中培养20h~24h 。 5.2.2.5 测量与计算 用卡尺测量抑菌圈直径,取其平均值,按下式计算: K X X X X X X X X C C BL SL BH SH BL BH SL SH BH sH lg ) ( ) ( ) ( ) ( lg ×+−+ +−+ = 式中:CSH ——样品溶液的效价,IU/mg; CBH ——标准溶液的效价,IU/mg; XSH ——高剂量样品溶液所致的抑菌圈直径,mm; XSL ——低剂量样品溶液所致的抑菌圈直径,mm; XBH ——高剂量标准溶液所致的抑菌圈直径,mm; XBL ——低剂量标准溶液所致的抑菌圈直径,mm; K ——高剂量倍数与低剂量倍数的比值。 若样品估计值不在测定值的90%~110%范围内,应从新估计样品效价,重测。 5.3 干燥失重的测定 按GB 5009.3 测定。 5.4 砷的测定 按GB 8450 测定。 5.5 重金属的测定 按GB 8451 测定。 5.6 氯化钠的测定 称取样品5.00g~10.00g 于坩埚中,小火炭化至内容物易压碎为止。用水将 炭化物移入100mL 容量瓶中,加水至刻度。将上述稀释液过滤,吸取滤液25mL 于三角瓶中,加入酚酞指示剂(3~4)滴,用0.1mol/L 氢氧化钠溶液滴定至淡 粉红色。 按GB 5461 测定。 5.7 菌落总数的测定 按GB 4789.2 测定。 5.8 大肠菌群的测定 按GB 4789.3 测定。 5.9 沙门氏菌的检验 按GB 4789.4 检验。 6 检验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