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02-07-25发布2002-09-01实施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菠菜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食品菠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5009.15食品中镉的测定方法 GB/T8855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 GB/T8868蔬菜塑料周转箱GB14878食品中百菌清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14929.4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测定方法 GB/T15401水果、蔬菜及其制品亚硝酸盐和硝酸盐含量的测定 GB/T17331食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 3要求 3.1感官 同一品种或相似品种,大小基本整齐一致,无黄叶,无明显缺陷(缺陷包括机械伤、腐烂、异味、病虫害等)。 3.2卫生 卫生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4试验方法 4.1感官检验 4.1.1品种特征、黄叶、机械伤、腐烂、病虫害等,用目测法检测。 4.1.2异味用嗅的方法检测。 4.2卫生要求的测定 4.2.1敌敌畏、乐果、抗蚜威 按GB/T17331规定的方法检测。 4.2.2氯氰菊酯、氰戊菊酯 按GB/T14929.4规定执行。 4.2.3百菌清 按GB/T14878规定执行。 4.2.4铅 按GB/T5009.12规定执行。 4.2.5镉 按GB/T5009.15规定执行。 4.2.6亚硝酸盐 按GB/T15401规定执行。 5检验规则 5.1检验分类 5.1.1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b)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c)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5.1.2交收检验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都要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内容包括感官、标志和包装。检验合格后并附合格证书方可交收。 5.2组批规则 同一产地、同时采收的菠菜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5.3抽样方法 按照GB/T8855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验单填写的项目应与实货相符,凡与实货不符,包装容器严重损坏者,应由交货单位重新整理后再行抽样。 5.4包装检验 应按第7章的规定进行。 5.5判定规则 5.5.1每批受检样品抽样检验时,对有缺陷的样品做记录。不合格百分率按有缺陷的菠菜根数计算,每批受检样品的不合格率不超过5%。 5.5.2卫生指标有一项不合格,或检出蔬菜上禁止使用的农药,该批次产品为不合格。 6标志 6.1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产地、净含量和采收日期等,标志上的字迹应清晰、完整、准确。 6.2标签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生产地址、净含量和采收日期等。 7包装、运输和储存 7.1包装 7.1.1包装容器(箱、筐等)要求牢固,内壁及外表均平整,疏木箱缝宽适当、均匀。包装容器应保持干燥、清洁、无污染、无腐烂、无霉变等。塑料箱应符合GB/T8868的要求。 7.1.2每批报验的菠菜其包装、净含量应一致。 7.1.3包装检验规则:逐件称量抽取的样品,每件的净含量不应低于包装外标志的净含量。 7.2运输 7.2.1菠菜收获后就地整修,及时包装,运输前宜进行预冷。 7.2.2装运时要做到轻装轻卸,防止机械损伤;运输工具清洁、卫生、无污染。 7.2.3在适宜的温度、湿度下运输,运输过程中注意防冻、防雨淋、防晒、散热。 7.3储存 7.3.1临时储藏场所需阴凉、通风、清洁、卫生,防止烈日暴晒、雨淋、冻害及有毒物质和病虫害的危害。 7.3.2短期储存货堆不应过大,控制适宜的温、湿度。 7.3.3储存库(窖)温度应保持在0℃~2℃,空气相对湿度保持在90%~95%。 表1无公害食品菠菜卫生要求
序号 |
项目 |
指标/(mg/kg) |
1 |
敌敌畏(dichlorvos) |
≤0.2 |
2 |
乐果(dimethoate) |
≤1 |
3 |
毒死蜱(chlorpyrifos) |
≤1 |
4 |
抗蚜威(pirimicarb) |
≤1 |
5 |
氯氰菊酯(cypermethrin) |
≤2 |
6 |
氰戊菊酯(fenvalerate) |
≤0.5 |
7 |
百菌清(chlorothalonil) |
≤1 |
8 |
铅(以Pb计) |
≤0.2 |
9 |
镉(以Cd计) |
≤0.05 |
10 |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
≤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