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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2760─86 1988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8/6/18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使用范围及使用量。
  本标准适用于1988 年度新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卫生标准以及某些现有品种的扩大使用。
  本标准为GB 2760-8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续编。
2 新增品种 表1

种 类 名 称 使 用 范 围 最大使用量 g/kg 备 注
增稠剂 卡拉胶 乳制品,调味品,酱,汤料,罐头制品,麦乳精,冰淇淋啤酒 0.05~6
0.002
黄原胶(汉生胶) 面包,冰淇淋,乳制品,肉制品,果酱,果冻饮料 0.5~1
0.1
海藻酸丙二醇酯 乳化香精 0.5~2
冰淇淋 0.5~1
啤酒,饮料 0.1~0.3
乳制品,果汁,乳粉 1~3
羟甲基淀粉(钠) 酱类,果酱 0.01~0.1
面包 0.005~0.02
冰淇淋 0.0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988-08-15批准 1988-10-01实施
GB 2760-86 续表

种 类 名 称 使 用 范 围 最大使用量 g/kg 备 注
乳化剂 山梨糖醇酐单油酸酯(司盘80) 椰子汁,果汁,牛乳,面包,人造奶油,糕点,奶糖饮料 1.5
0.05
聚氧乙烯山梨糖 面包 2.5
醇酐单硬脂酸酯(吐温60) 乳化香精 1.5
聚氧乙烯山梨糖醇酐单油酸酯(吐温80) 雪糕,冰淇淋
牛乳
1.0
1.5
聚氧乙烯木糖醇酐单硬脂酸脂 人造奶油 
味精发酵
5.0
5.0
氢化松香甘油酯 饮料
口香糖
乳化香精
0.1
100
100
增味剂 5'-鸟苷酸二钠呈味核苷酸二钠(5'-鸟苷酸二钠+5'-肌苷酸二钠) 酱油,调味料
混合味精
正常生产需要
正常生产需要
味精含量不得低于80%
味精含量不得低于80%
保鲜剂 植酸(肌醇六磷酸) 对虾保鲜 残留量20 ppm
桂醛 水果保鲜 残留量0.3 ppm
过氧化氢+硫氰酸钠 生牛乳保鲜 0.3%过氧化氢2.0mL/L+硫氰酸钠16.76mg/L 只准在内蒙、哈尔滨地区使用
酶制剂 木瓜蛋白酶 水解动植物蛋白,快餐食品,薄脆饼干 正常生产需要
香料 允许使用香料80种,暂时允许使用香料14种 配制各种食用香精 见附录A
着色剂 焦糖色(亚硫酸铵法) 软饮料 正常生产需要
人工合成食用色素色淀 同人工合成色素 同人工合成色素的用量

GB 2760-86 续表

种 类 名 称 使 用 范 围 最大使用量 g/kg 备 注
营养强化剂 葡萄糖酸锌 营养强化 按营养强化剂有关规定确定用量
活性钙
其他 氯化钾 低钠盐
低钠盐酱油
250~350
60 
食品工业用机械润滑油 润滑食品工业机械用 正常生产需要
蔗糖聚氧丙烯醚(糖助剂) 制糖工业用 0.1

3 扩大使用范围品种
表2

种 类 名 称 使用范围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增稠剂 羧甲基纤维素钠 果汁牛乳 1.2
海藻酸钠 各类食品 30~50

GB 2760-86
附 录 A 食 用 香 料 名 单  (补充件)
A1 允许使用香料80种
A1.1 天然香料2种
1.布枯叶油          2.核桃壳浸膏
A1.2 天然相同香料(包括单离与合成)78种  

3. 戊醇-2 29. 4-(2-呋喃基)-3-丁烯-2-酮
4. 3-甲基硫代-1-己醇 30. 3,4-已二酮
5. 顺式-5 -辛烯-1-醇 31. 甲位突厥酮
6. 反式-2-壬烯-1-醇 32. 2,5-二甲基-4-甲氧基-3(2h)-呋喃酮
7. 甲位紫罗兰醇 33. 8-巯基薄荷酮
8. 乙位紫罗兰醇 34. 2-甲氧基-4-甲基苯酚
9. 二氢乙位紫罗兰醇 35. 对乙基苯酚
10. 金合欢醇 36. 二甲基二硫醚
11. 橙花叔醇 37. 2-壬烯酸甲酯
12. 3-(2-呋喃基)丙烯醛 38. 顺式-4,7-辛二烯酸乙酯
13. 2-甲基-丁醛 39. 2-甲基丁酸甲酯
14. 2-甲基-2-丁烯醛 40. 2-甲基丁酸丁酯
15. 2-苯基-2-丁烯醛 41. 2-甲基丁酸-2-甲基丁醇酯
16. 戊醛 42. 丁酸异丁酯
17. 2-戊烯醛 43. 2-甲基丁酸异戊酯
18. 2-甲基-2-戊烯醛 44. 异丁酸庚酯
19. 4-甲基-2-苯基-2-戊烯醛 45. 2-甲基丁酸辛酯
20. 反,反-2,4-己二烯醛 46. 丁酸-1-辛烯-3-醇酯
21. 2,4-庚二烯醛 47. 辛酸异戊酯
22. 2,4-壬二烯醛 48. 异戊酸壬酯
23. 对孟烯-1,4-烯-9-醛 49. 辛酸壬酯
24. 2,4-十一碳二烯醛 50. 十四酸甲酯
25. 2-十二碳烯醛 51. 甲酸苄酯
26. 反式-2,顺式6 -十二烯醛 52. 2-甲基丁酸苯乙酯
27. 糠醛 53.丙酸苯乙酯
28. 5-甲基糠醛 54.苯甲酸己酯 GB 2760-86
   
55. 苯甲酸叶醇酯 68. 月桂烯
56. 硫代乙酸糠酯 69. 2-乙基呋喃
57. δ-丁内酯 70. 2-乙酰基呋喃
58. δ-辛内酯 71. 2-乙酰基-5-甲基呋喃
59. γ-壬内酯 72. 2-乙酰基-3-乙基吡嗪
60. δ-壬内酯 73. 2,3-二乙基-5-甲基吡嗪
61. δ-十一内酯 74. 4-甲基噻唑
62. 十五内酯 75. 苯并噻唑
63. α-蒎烯 76. 4-甲基-5-乙烯基噻唑
64. β-蒎烯 77. 2-乙基-4-甲基噻唑
65. α-苎烯 78. 2,4,5-三甲基-δ-3-恶唑
66. 莰烯 79. 2-甲基-4-丙基-1,3-恶噻烷
67. 罗勒烯 80. 2-戊基吡啶

A2 暂时允许使用香料14种

1.硫代香叶醇 8.乙酸四氢糠酯
2.蒎烷硫醇 9.乙酸玫瑰酯
3. 3-甲硫基丁醛 10.丁酸二甲苄基原醇酯
4. 反,反-2,4-辛二烯醛 11. 3-(2-呋喃基)丙酸乙酯
5. 4-甲硫基-4-甲基-2-戊酮 12.苯丁酸甲酯
6. 3-乙酰基-2,5-二甲基呋喃 13.苯丁酸乙酯
7. 3-乙酰基-2,5-二甲基噻酚 14.惕各酸苄酯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审查通过。
本标准由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鹤娟、高强、王竹天。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