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沉淀法制得的轻质碳酸钙。该产品在食品加工中作疏松剂、发酵剂和营养补充剂。 分子式:CaCO3 分子量:100.09(按1983年国际原子量) 1 技术要求 1.1 外观:白色粉末。 1.2 食品添加剂沉淀碳酸钙应符合下列要求: 表 1
指 标 名 称 |
指 标 |
碳酸钙(以干基计),% ≥ |
98.2 |
水分,% ≤ |
1.0 |
盐酸不溶物,% ≤ |
0.10 |
铁(Fe),% ≤ |
0.04 |
重金属(以Pb计),% ≤ |
0.003 |
砷(As),% ≤ |
0.0004 |
钡(Ba),% ≤ |
0.05 |
2 鉴别 2.1 试剂和溶液 在未注明其他要求时,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均指分析纯试剂和蒸馏水(或相应纯度 的水)。测定中所需标准溶液、杂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未注明其他规定时,均按 GB 601-77《化学试剂 标准溶液制备方法》、GB 602-77《化学试剂杂质标准溶液制备方法》及 GB 602-77《化学试剂 制剂及制品制备方法》之规定制备。 2.1.1 氢氧化钙(HGB 3408-62):0.3%溶液,取上层澄清液; 2.1.2 草酸铵(HG 3-976-76):3.5%溶液; 2.1.3 酚酞指示剂:1%乙醇溶液; 2.1.4 盐酸(GB 622-77):1+2溶液; 2.1.5 冰乙酸(GB 676-78); 2.1.6 氨水(GB 631-77):1+3溶液。 2.2 鉴别方法 2.2.1 碳酸盐的鉴定 取试样少许,加盐酸溶液(2.1.4)后即产生二氧化碳气,通入氢氧化钙溶液(2.1.1)中, 即产生白色沉淀。 2.2.2 钙的鉴定 取上述试液,加酚酞指示液(2.1.3),用氨水(2.1.6)调至中性,加入草酸铵溶液 (2.1.2)即产生白色沉淀,此沉淀能在盐酸溶液(2.1.4)中溶解,而在冰乙酸(2.1.5)中不溶解。取铂丝,用盐酸润湿后在无色火焰中燃烧至无色,蘸取试样再烧,火焰即显砖红色。 3 试验方法 3.1 碳酸钙含量的测定 3.1.1 原理 在 pH大于 12 的介质中,用三乙醇胺掩蔽少量的铁(Fe+++)、铝(Al+++)、锰(Mn++) 等离子,以钙试剂为指示剂,用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标准溶液滴定钙(Ca++),过量的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夺取已与指示剂络合的钙(Ca++),游离出指示剂,根据颜色的变化判断反应的终点。 3.1.2 试剂和溶液 3.1.2.1 盐酸(GB 622-77):6N溶液; 3.1.2.2 氯化钠(GB 1266-77); 3.1.2.3 氢氧化钠(GB 629-81):10%溶液; 3.1.2.4 三乙醇胺:30%水溶液; 3.1.2.5 氨水-氯化铵缓冲溶液(pH≈10); 3.1.2.6 氧化锌(GB 1260-77):容量基准; 3.1.2.7 铬黑T: 0.5%溶液; 3.1.2.8 钙指示剂:称取 10g预先在105~110℃下烘干两小时的氯化钠,置于研钵内研细,加入0.1g钙试剂,研细,混匀; 3.1.2.9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GB 1401-78):0.02M标准溶液。 3.1.3 测定手续 称取0.6g预先在105~110℃下烘至恒重的试样(称准至0.0002g)置于烧杯中,用少量 水湿润,盖上表面皿,滴加盐酸溶液(3.1.2.1)至全部溶解,加 50ml水,全部移入250ml容量瓶中,加水至刻度,摇匀。准确移取25ml置于250ml锥形瓶中,加5ml三乙醇胺溶液(3.1.2. 4)、25ml水、5ml氢氧化钠溶液(3.1.2.3)和少量钙指示剂(3.1.2.8),用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标准溶液(3.1.2.9)滴定至溶液由红色变为纯蓝色。 3.1.4 结果的表示和计算 碳酸钙的百分含量(X)按式(1)计算: M·V×0.1001 X=────────×100 ……………………………(1) 25 m×─── 250 式中:V──滴定所消耗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标准溶液的体积,ml; M──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标准溶液的浓度,M; m──试样的质量,g; 0.1001──每毫摩尔碳酸钙的克数。 3.1.5 精密度 平行测定二结果之差不大于0.20%。 3.2 水含量的测定 3.2.1 原理 在105~110℃下把试样烘干至恒重,由失量计算水的含量。 3.2.2 仪器 一般实验室仪器和: 3.2.2.1 称量瓶:直径φ40mm,高25mm; 3.2.2.2 烘箱:能控制在105~110℃下操作。 3.2.3 测定手续 用已恒重的称量瓶(3.2.2.1)称取2g试样(称准至0.0002g)置于烘箱中,在105~110℃ 下烘至恒重。 3.2.4 结果的表示和计算 水的百分含量(X)按式(2)计算: m1-m2 X=───×100 ………………………………………(2) m 式中:m1--烘干前称量瓶和试样的质量,g;m2--烘干后称量瓶和试样的质量,g;m--试样的质量,g。 3.2.5 精密度 平行测定二结果之差不大于0.01%。 3.3 盐酸不溶物含量的测定 3.3.1 原理 用盐酸溶解试样,过滤,灼烧残渣至恒重,称量。 3.3.2 仪器 一般实验室仪器和: 3.3.2.1 瓷坩埚:约30ml; 3.3.2.2 高温炉:能控制在850~900℃下操作。 3.3.3 试剂和溶液 3.3.3.1 盐酸(GB 622-77):6N溶液; 3.3.3.2 硝酸银(GB 670-77):1%溶液; 3.3.3.3 甲基橙指示剂:0.1%溶液。 3.3.4 测定手续 称取1~5g试样(称准至0.01g)置于高型烧杯中,加水润湿,加2滴甲基橙指标剂 (3.3.3.3),盖上表面皿,徐徐加入盐酸溶液(3.3.3.1)至溶液由黄色变为红色再过量5ml,加热至沸,趁热用中速定量滤纸过滤,用热水洗涤沉淀至滤液无氯离子(用硝酸银溶液检验),将滤纸连同不溶物移入已恒重的瓷坩埚中,灰化,在850~900℃下灼烧 至恒重。 3.3.5 结果的表示和计算 盐酸不溶物的百分含量(X)按式(3)计算: m1-m2 X=────-×100 …………………………………………(3) m 式中:m1--灼烧后坩埚和不溶物的质量,g; m2--坩埚的质量,g; m--试样的质量,g。 3.3.6 精密度 平行测定二结果之相对偏差不大于10%。 3.4 铁含量的测定 3.4.1 原理 用抗坏血酸将试样中的三价铁离子还原为二价铁离子,在pH2~9时,二价铁离子与邻 菲(口罗)啉生成橙红色络合物,在最大吸收波长(510nm)下,用分光光度计测量其吸光度。本测定选择在pH4.5时生成络合物。 3.4.2 试剂和溶液 3.4.2.1 硝酸(GB 626-77):7N溶液和1N溶液; 3.4.2.2 氨水(GB 631-77):10%溶液; 3.4.2.3 硫酸(GB 625-77); 3.4.2.4 乙酸 -乙酸钠缓冲溶液:pH≈4.5; 3.4.2.5 抗坏血酸:2%溶液,有效期10天; 3.4.2.6 邻菲(口罗)啉(GB 1293-77):0.2%的溶液; 3.4.2.7 硫酸铁铵〔NH4Fe(SO4)2·12H2O〕(GB 1279-77); 3.4.2.8 铁标准溶液:1ml含0.01mg铁(Fe),按GB 602-77配制后准确稀释10倍; 3.4.2.9 五甲氧基红:0.1%乙醇溶液。 3.4.3 仪器 一般实验室仪器和带有1cm的比色皿的分光光度计。 3.4.4 测定手续 3.4.4.1 绘制标准曲线 在一系列100ml容量瓶中,分别加入0.00、2.00、4.00、6.00、10.00、12.00和16.00 ml铁标准溶液〔含0.00、0.02、0.04、0.06、0.10、0.12和0.16mg铁(Fe)〕,各加入40ml 水和10滴五甲氧基红指示剂(3.4.2.9),如果溶液为无色,则滴加1N硝酸溶液(3.4.2.1) 至浅紫色(pH≈2);如果溶液为紫色,则滴加氨水(3.4.2.2)至紫色刚刚褪去,再滴加1N硝酸溶液(3.4.2.1)至浅紫色,再各加入5ml抗坏血酸溶液(3.4.2.5)、10ml乙酸 -乙酸钠缓冲溶液(3.4.2.4)和5ml邻菲(口罗)啉溶液(3.4.2.6),加水至刻度,摇匀,放置15min。在 510nm波长下,用 1cm比色皿,以水为对照,将分光光度计的吸光度调整到零,测量吸光度。以含铁量为横坐标,对应的减去试剂空白后的吸光度为纵坐标,绘制标准曲线。 3.4.4.2 称样和试液的制备 称取1.2g试样(称准至0.01 g)置于250 ml烧杯中,加20 ml水,盖上表面皿,缓缓加入5ml7N硝酸溶液(3.4.2.1),加热至沸,用中速定量滤纸过滤,滤液和洗液一并收集于 100 ml容量瓶中,加水至刻度,摇匀。 3.4.4.3 空白溶液的制备 量取20ml水,置于100ml容量瓶中,加5ml 7N硝酸溶液(3.4.2.1),用氨水(3.4.2.2) 中和,加水至刻度,摇匀。 3.4.4.4 测定 准确移取 25 ml试液(3.4.3.2)和 25 ml空白溶液(3.4.4.3),分别置于100ml容量 瓶中,各加 40 ml水和10滴五甲氧基红指示剂(3.4.2.9),如果溶液为无色,则滴加1N硝酸溶液(3.4.2.1)至浅紫色(pH≈2);如果溶液为紫色,则滴加氨水(3.4.2.2)至紫色刚刚褪 去,再滴加1N硝酸溶液(3.4.2.1)至浅紫色,再加入5ml抗坏血酸溶液(3.4.2.5)、10ml乙酸-乙酸钠缓冲溶液(3.4.2.4)和5ml邻菲(口罗)啉溶液(3.4.2.6),加水至刻度,摇匀,放置15min。在510 nm波长下,用 1cm比色皿,以水为对照,将分光光度计的吸光度调整到零,分别测量试液和空白溶液的吸光度。由标准曲线上查出相应吸光度的铁量。 3.4.5 结果的表示和计算 铁的百分含量(X)按式(4)计算: (m1-m2)×10**-3 X=─────────×100 …………………………(4) 25 m×──- 100 式中:m1--由标准曲线上查出的试样中的含铁量,mg; m2--由标准曲线上查出的空白溶液中的含铁量,mg; m--试样的质量,g。 3.4.6 精密度 平行测定二结果之相对偏差不大于 10%。 3.5 重金属含量的测定 3.5.1 原理 在微酸性介质中,重金属离子与硫(S**2-)反应,生成棕黄色沉淀,和标准比较确定含量。 3.5.2 试剂和溶液 3.5.2.1 盐酸(GB 622-77):6N溶液; 3.5.2.2 冰乙酸(GB 676-77):30%溶液; 3.5.2.3 氨水(GB 631-77):1+1溶液; 3.5.2.4 酚酞:1%乙醇溶液; 3.5.2.5 坑坏血酸; 3.5.2.6 饱和硫化氢水:现用现配; 3.5.2.7 铅标准溶液:1 ml含0.01 mg铅(Pb),按GB 602-77配制后准确稀释10倍。 3.5.3 仪器 一般实验室仪器和容量为50ml比色管。 3.5.4 测定手续 称取1g试样(称准至0.01g)置于烧杯中,加少量水润湿,盖上表面皿,缓缓加入盐酸 溶液(3.5.2.1)至试样完全溶解,加热至沸,冷却,全部移入比色管中,加20ml水和1滴酚酞指示剂(3.5.2.4),用氨水(3.5.2.3)中和至微红色,加 0.5 ml乙酸溶液(3.5.2.2) 和0.2g抗坏血酸(3.5.2.5),摇匀,加 10 ml饱和硫化氢水(3.5.2.6),再加水至刻度, 摇匀,在暗处放置10min,其颜色不得深于标准。标准是取3 ml铅标准溶液(3.5.2.7),置于另一比色管中,与试样同时同样处理。 3.6 砷含量的测定 3.6.1 原理 在酸性介质中,砷化物在锌的作用下生成砷化氢,砷化氢遇溴化汞试纸即呈现黄棕色斑点,和标准比较确定其含量。 3.6.2 仪器 一般实验室仪器和: 3.6.2.1 定砷器:按 GB 610-77《砷测定法》中图 1 装置。 3.6.3 试剂和溶液 3.6.3.1 盐酸(GB 622-77); 3.6.3.2 碘化钾(GB 1272-77):15%溶液; 3.6.3.3 氯化亚锡(GB 638-78):40%溶液; 3.6.3.4 无砷金属锌(GB 2304-80); 3.6.3.5 乙酸铅棉花; 3.6.3.6 溴化汞试纸; 3.6.3.7 砷标准溶液:1 ml含 0.001 mg砷(As),按GB 602-77配制后准确释释100倍。 3.6.4 测定手续 称取0.5g试样(称准至0.01g),小心移入定砷瓶中,加25ml水,缓缓加入7ml盐酸 (3.6.3.1),摇动至全部溶解,加5ml碘化钾溶液(3.6.3.2)和5滴氯化亚锡溶液(3.6.3.3),摇动后放置10min,加2g无砷金属锌(3.6.3.4),立即将已装好乙酸铅棉花(3.6.3.5)及溴化汞试纸(3.6.3.6)的玻璃管装上,于25~40℃暗处放置1h,溴化汞试纸呈现的色斑不得深于标准。标准是取 2 ml砷标准溶液(3.6.3.7),和试样同时同样处理。 3.7 钡含量的测定 3.7.1 原理 在pH5~6的试液中,铬酸根离子与钡离子生成铬酸钡沉淀,和标准比较确定含量。 3.7.2 试剂和溶液 3.7.2.1 盐酸(GB 622-77):3N溶液; 3.7.2.2 冰乙酸(GB 676-77):17%溶液; 3.7.2.3 铬酸钾(HG 3-918-76):10%溶液; 3.7.2.4 氨水(GB 631-77):1+1溶液; 3.7.2.5 无水乙酸钠(GB 694-78); 3.7.2.6 钡标准溶液:1 ml含0.1 mg钡(Ba); 3.7.3 仪器 一般实验室仪器和容量为 50 ml比色管。 3.7.4 测定手续 称取1g试样(称准至0.01g)置于烧杯中,加10ml水,盖上表面皿,缓缓加入8ml盐酸溶液(3.7.2.1)使其全部溶解,加热煮沸1min,滴加氨水(3.7.2.4)至pH约为8(用pH试纸试验),再加热至沸,冷却,用慢速定量滤纸过滤于比色管中,用少量水洗涤,加2g无水乙酸钠(3.7.2.5)、1ml乙酸溶液(3.7.2.2)、0.5ml铬酸钾溶液(3.7.2.3),加水至刻度, 放置 15 min,和标准比较,其浊度不得深于标准。标准是取 5 ml钡标准溶液(3.7.2.6)和试样同时同样处理。 4 检验规则 4.1 本品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厂的产品都应附有质量证明书。 4.2 使用单位可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对所收到的产品质量进行检验,检验其指标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4.3 每批的重量不超过 20 t。 4.4 产品的批量与取样的比例: 表 2
批 量 (包) |
100 以上 |
100~50 |
50以下 |
取样比例(或包数) |
5% |
10% |
不少于 5包 |
将取出的试样混合均匀,用四分法缩分至约 500 g,装入洁净、干燥、带磨口塞的广口瓶中,瓶上粘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批号和取样日期,供质量检验部 门检验。 4.5 如果检验结果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中取样进行核验,核验结果即使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整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4.6 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应由国家标准局认可的质量检验部门仲裁。 5 包装、标志、贮存和运输 5.1 本品用内衬食品级塑料袋的布袋或内衬一层牛皮纸袋的木桶包装,每袋(或每桶) 净重25kg。 5.2 每批包装好的成品内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产品净重、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要求的证明和本标准编号。 5.3 包装容器上应涂刷牢固的标志,其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食品添加剂沉淀碳酸 钙、生产日期、产品净重、毛重、商标和生产许可证号。 5.4 产品不得与酸接触,包装不得破损,以免杂质混入。产品应防止受潮,仓库必须 清洁、通风。 5.5 产品运输时必须有避雨遮盖物,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贮、混运。 ──────────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化学工业部天津化工研究院和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碳酸钙厂和化学工业部天津化工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海鸿、宋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 1987-03-07批准 1987-12-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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