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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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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品质量安全的概念 1、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中所涉及到的食品是指加工食品,属于工业的范畴,即以农产品、畜产品1水产品等为原料,经过加工、制作并用于销售的制成品o 2、食品质量安全是指食品质量状况对食用者健康、安全的保证程度。用于消费者最终消费的食品,不得出现因食品原料、包装问题或生产加工1运输1储存过程中的存在的质量问题对人体健康、人身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任何不利的影响。食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3、食品的分类: 参照国家标准GB/T 7635—1987,加工食品共分为以下18类:(1)粮食加工品。如小麦粉1大米等;(2)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如花生油、大豆油等;(3)肉加工品,如生、熟畜肉和禽肉等;(4)蛋制品,如蛋白粉1松花蛋;(5)水产加工品,如鱼类干制品1海带加工品;(6)食糖,如白糖、红糖;(7)加工糖,如冰糖;(8)糖果,如奶糖;(9)蜜饯果脯;(10)糕点;(11)饼干;(12)方便主食品,如方便面1面包;(13)乳制品,如奶粉、干酪、液体奶、酸奶;(14)罐头;(15)调味品,如味精、酱油、食醋、食盐;(16)其他加工食品,如粉丝、 腐乳;(17)饮料,如葡萄酒、果汁、矿泉水;(18)茶叶。 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具备规定条件的生产者才允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具备规定条件的食品才允许生产销售的监管制度。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是一项行政许可制度。 1、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包括3项具体制度。 (1)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对于具备基本生产条件1能够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准予生产获证范围内的产品;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准生产食品。这就从生产条件上保证了企业能生产出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产品。 (2)对企业生产的食品实施强制检验制度。未经检验或经 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准出厂销售。对于不具备自检条件的生产企业强令实行委托检验。这项规定适合我国企业现有的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能有效地把住产品出厂安全质量关。 (3)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的产品实行市场准入标志 制度。对检验合格的食品要加印(贴)市场准入标志——OS标志,没有加贴QS标志的食品不准进入市场销售。这样做,便于广大消费者识别和监督,便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检查,同时,也有利于促进生产企业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的责任感。 2、企业如何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管理范围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前提条件是必须获得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执省级或省级以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到省级或所在地的市、州、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3、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法律依据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制定的对食品及其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制度。 4、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适用范围 适用地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适用主体:一切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并且其产品在国内销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适用产品: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重点产品目录》且在国内生产和销售的食品。进出口食品按照国家有关进出口商品监督管理规定办理。 三、首批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有5 类: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对这5类食 品生产企业的无证查处时间为2004年1月1日起。 今年下半年将对下列10类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肉制品(腌腊肉制品1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 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乳制品(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乳粉、炼乳、奶油、干酪)、饮料产品(瓶装饮用水、碳酸饮料、茶饮料、果蔬汁及其饮料、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1固体饮料)1糖产品(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1 冰糖、方糖)、味精、方便面产品(油炸方便面、热风干燥 方便面、方便米粉等)、饼干(酥性饼干、韧性饼干、发酵 饼干、薄脆饼干、曲奇饼干、夹心饼干、威化饼干、蛋圆饼干、蛋卷、粘花饼干、水泡饼干)、罐头食品(畜禽水产罐头、果蔬罐头、其他罐头)、冷冻饮品(冰淇淋、雪糕、雪泥、冰棍、食用冰、甜味冰等)速冻面米食品(速冻水饺、包子、花卷、馒头、汤圆、八宝饭、棕子、玉米、南瓜饼、脆皮鲜奶等)、膨化食品(炸薯片、虾条1虾球、米饼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