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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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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各项卫生指标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大豆或其他杂豆为原料制成的豆腐、卤制、炸卤、熏制、干燥豆制品及以小麦为原料制成的 面筋等的各项卫生指标的测定。 2 引用标准 GB 2711 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 GB 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 5009.22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方法 GB/T 5009.29 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方法 GB/T 5009.39 酱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3 感官检查 具有本品的正常色、香、味。不酸,不粘,无异味,无杂质,无霉变。应符合GB 2711的规定。 4 理化检验 4.1 砷 按GB/T 5009.11操作。 4.2 铅 按GB/T 5009.12操作。 4.3 防腐剂 按GB/T 5009.29操作。 4.4 黄曲霉毒素B1 按GB/T 5009.22操作。 4.5 水分 称取 2.00~5.00g经切碎、研磨、混合均匀的样品,按GB 5009.3直接干燥法操作。 水分超过 20g/100g的样品,需先于60~80℃干燥2h,然后升温至100±5℃再干燥2~3h。 4.6 总酸 4.6.1 原理 豆制品中含有多种有机酸,用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滴定,以乳酸计算。 4.6.2 试剂 4.6.2.1 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c(NaOH)=0.05mol/L〕。 4.6.2.2 酚酞指示液:称取 0.5g 酚酞用乙醇(95%)溶解并定容至50mL。 4.6.3 仪器 4.6.3.1 磁力搅拌器 4.6.3.2 酸度计。 4.6.4 分析步骤 4.6.4.1 样品处理 称取 5.00~10.00g 经切碎、研磨、均匀的样品,置于150mL 烧杯中,加80mL水,煮沸浸泡0.5h,冷后移 入100mL 容量瓶中,加水至刻度,混匀。用滤纸或脱脂棉过滤,滤液备用。 4.6.4.2 酸度计法 吸取样品滤液10.00~20.00mL于150mL锥形瓶中,加80mL水,开动磁力搅拌器,备用。用氢氧化钠标准溶液 滴定至pH8.2。同时量取90~100mL水做试剂空白试验。 4.6.4.3 酚酞指示液滴定法 吸取样品滤液10.00~20.00mL于150mL锥形瓶中,加50mL水,3滴酚酞指示液,用4.6.2.1氢氧化钠标准溶液 滴定至初现粉红色,0.5min不褪即为终点。同时量取60~70mL水做试剂空白试验。 4.6.5 计算 X1=(V1-V2)×c1×0.09M1×V3100×100 (1) 式中:X1—样品中的酸度(以乳酸计),g/100g; V1—测定用样品消耗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mL; V2—试剂空白消耗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mL; V3—滴定用样品溶液的体积,mL; c1—氢氧化钠标准溶液实际浓度,mol/L; 0.09—与1.0mL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c(NaOH)=1.000mol/L〕相当的乳酸的质量; M1—样品质量,g。 结果的表述:报告算术平均值的二位有效数。 4.6.6 允许差:相对相差≤5%。 4.7 蛋白质 按GB 5009.5操作。 4.8 食盐 4.8.1 原理、试剂、仪器 同GB/T 5009.39中4.3.1~4.3.3。 4.8.2 分析步骤 吸取 2.00~5.00mL 4.6.4.1滤液,置于瓷皿中,加50mL水及1mL铬酸钾溶液(50g/L),用硝酸银标准滴定 溶液(0.1mol/L)滴定至初现桔红色,同时量取50mL 水做试剂空白试验。 4.8.3 计算 X2=(V4-V5)×c2×0.0585M2×V6100×100 (2) 式中:X2—样品中食盐的含量(以氯化钠计),g/100g; V4—测定用样品消耗硝酸银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mL; V5—试剂空白消耗硝酸银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mL; V6—滴定用样品溶液的体积,mL; c2—硝酸银标准溶液实际浓度; m2—样品质量,g; 0.0585—与 1.0 mL 硝酸银标准滴定溶液〔c(AgNO3)=1.000mol/L〕相当氯化钠的质量,g。 结果的表述:报告算术平均值小数一位。 4.8.4 允许差:相对相差≤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