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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色拉油的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菜籽、大豆、花生、棉籽、玉米胚芽等毛油,经脱胶、脱酸、脱色、脱臭等工序加工精制而成的高级食用色拉油。 2 引用标准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3 感官指标 具有正常色拉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滋味,无其他酸败味及异味。 4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见下表。
项 目 |
指 标 |
酸价 ≤ |
0.3 |
过氧化值,meq/kg ≤ |
10 |
羰基价,meq/kg ≤ |
10 |
砷,mg/kg ≤ |
0.2 |
铅,mg/kg ≤ |
0.1 |
黄曲霉毒素B1,ppb ≤ |
5 |
食品添加剂 |
按GB 2760规定 |
注: 砷、铅为非必检项目。 5 标志要求 按GB 7718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卫生部卫生监督司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吉林省、山东省、北京市卫生防疫站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召萍、吴其乐、石瑞平、吕燕柏、赵新生。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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