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各检验检疫机构、相关部委、企业和社会各界查询,加强对进境动物及其产品的管理,防止国外动物疫情传入以及履行WTO/SPS透明度原则,国家质检总局根据历年发布的有关禁令公告(含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公告等)及我国与贸易国签订的双边动物检疫议定书等规定,搜集整理汇编了《禁止从动物疫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产品一览表》,今起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