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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共体发布活鱼的进口卫生条件和出证要求的委员会决定草案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8/3/13  

  规定供养殖的活鱼及其卵和配偶子、供人类直接消费或在消费前做进一步加工的水产养殖活鱼的进口动物卫生条件和出证要求的委员会决定草案。通过制定协调的进口规则和出证模式,确保出口国采取的疾病控制条件、抽样计划和诊断方法至少等同于共同体标准,从而促进贸易发展。对共同体立法中没有规定的抽样和测试方法,应符合国际兽医组织(OIE)水生动物疾病诊断手册中规定的方法。

  一旦采纳,将留出过渡期以执行这些新的进口出证要求。该决定草案影响国家中包括中国。

    本草案拟采纳日期为2003年9月15日,拟执行日期为200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