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安全管理,韩国食品卫生法执行令和执行法规的补充补充修订如下: 食品卫生法执行令的修订部分内容为: 规定转基因食品安全评估的情况 将食品等进口和销售业务交由韩国食品药物管理局管理 涂改失职的罚款附加费和罚款费 食品卫生法执行法规的修订部分内容为: 器具、包装物和容器的消毒剂或杀菌剂标准和规格可能被韩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局长暂时认可。 对以前确认的进口食品等的注册制定规定,申请等程序文件。
改善对可能用于或销售作为其它用途如医学用途的进口食品的后续管理。
制定HACCP规定,建立对商人和雇员的培训和教育,指定标准等。
改变农产品或鱼或水产品实验室检验周期为每年一次,而食品、食品添加剂、容器、包装物和容器每三年一次。
禁止在因特网上发布不诚实或虚拟的广告。
改变有关产品生产报告的规定,使食品加工者提交它们的生产报告给主管机构时给出食品添加剂名称和数量的信息。
加强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人员如销售未接受食品安全评估的转基因食品的销售人员的行政出发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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