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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发布苯氧菊酯最大残留限量补充的通知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8/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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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物法补充议案(1338 –苯氧菊酯),苯氧菊酯是有害生物控制法下注册用来控制苹果表面痂和粉状霉斑的杀真菌剂。食品药物法已规定了苯氧菊酯及其代谢物的最大残留限量,在葡萄干中1.5 ppm,葡萄中1.0 ppm,苹果中0.5 ppm以及苹果汁和美洲山核桃中为0.15 ppm。还规定了牛、山羊、猪、马和绵羊肉和肉副制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3 ppm,奶中为0.004 ppm。依照食品药物法第B.15.002(1)小节,其它食品中的MRL为0.1 ppm。 本法规补充草案将规定苯氧菊酯及其代谢物在海棠子、枇杷、mayhaws, 东方梨、梨汁、梨和榅桲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以允许进口和销售含有这些残留的食品。 在审核所有可获取的资料后,PMRA确定苯氧菊酯,包括其代谢物在海棠子、枇杷、mayhaws、东方梨、梨和榅桲中的MRL为0.5 ppm,在梨汁中为0.15 ppm,这一限量水平不会对公众健康构成不可接受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