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卫生、劳动和福利部修订食品卫生法第6条,补充食品添加剂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Accesulfame Potassium)的使用标准,修订后的要求是:可以用于营养保健食品(仅适用片剂),并规定1公斤中不得超过6。0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