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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市工商分局三项举措开展“瘦肉精”清查行动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1/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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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指导讯:为确保食品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让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肉,近日,沙市分局采取三项举措对辖区内的猪肉及肉制品进行了彻底清查,严防含有“瘦肉精”的猪肉及肉制品上市销售。 一是加大宣传,营造舆论氛围。该局积极对猪肉经营户进行法律法规宣传,现场宣讲“瘦肉精”的危害,引导、督促经营者强化自律意识,不生产、经营、销售含有“瘦肉精”的肉制品。同时,通过食品安全栏、解答咨询、张贴宣传单等方式,使群众了解清楚“瘦肉精”的危害性,学会初步识别含有“瘦肉精”的猪肉,提高消费者的自我防范意识,发动群众监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迅速部署,加大清查力度。接到相关文件精神后,该局立即开展专项清查活动,对辖区集贸市场猪肉经营点、超市猪肉、生猪屠宰点进行拉网式排查,认真检查经营户的市场主体资格、销售猪肉及肉制品的合法来源、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等,对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生猪及其产品一律不得销售。 三是强化监管,形成执法合力。要求各工商所每天对辖区内的猪肉加强巡查力度,严格落实猪肉市场准入管理制度,督促、引导猪肉经营户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查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如实记录产品的数量、产地、供货商及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严禁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在农贸市场、超市等环节流通。同时,该局还及时与区政府、动物检疫站、屠管办等单位协调配合,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实行联合执法,提高监管效能,坚决抑制含有“瘦肉精”的猪肉进入市场销售。 此次专项清查,共出动车辆40台次,执法人员60多人次,检查经营户86户,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肉品经营户2户,对13户台帐建立不齐全的经营户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截至目前,辖区市场内未发现含有“瘦肉精”的肉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