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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首批食品流通证昨起发放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10/20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张乐克 通讯员张镝 孔曼 刘璐

今起,武汉从事食品经营将必须持有“流通许可证”。昨日,江汉区闽汉茶行、洪运超市以及湖北双汇投资公司黄陂石阳店,从工商部门拿到了首批3张新证。这意味着该市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制度正式实施。

6万户食品经营户面临大考

“要拿证,先得过现场考核关。”武汉市工商局消保处负责人介绍,该市工商部门已出台相关操作细则,主要考察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制度和人员“4大件”,且门槛提高了。例如经营散装食品的,要求25米以内无垃圾站、厕所等污染源,食品经营区域,要与鲜活畜禽、水产的区域分开5米以上。

据悉,武汉市共有约6万户食品经营户,将面临申报“食品流通许可证”关卡。食品经营户原有卫生许可证尚在有效期内的,将继续有效,若过期的,则必须重新申报食品流通许可证。据统计,该市有近2万户商户卫生许可证已过有效期。

10类场所申办食品流通证

“蛋糕房、奶茶店这类自产即销的行业,也纳入食品流通许可范围。”武汉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对新政进行解读时称,食品流通许可管理覆盖范围比以往更广泛,对于前店后厂、自产即销的经营业态,也被纳入流通领域监管范围。

据介绍,该市有10类场所必须申办食品流通许可。例如商场、超市、购物中心、便利店、食杂店、集贸市场从事食品批发、零售;餐饮业除酒、水外,还销售其他企业生产的食品;大型KTV、洗浴中心设的食品超市等。

不过,销售新鲜蔬菜、鲜肉等初级农产品,以及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农副产品,不需要申办许可。

办证零收费 无证要重罚

“办证免费,无证重罚。”据介绍,申办食品流通许可证,工商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除了没收非法所得,将面临“天价”罚单——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最高可处罚5万元;货值1万元以上的,可按10倍货值处罚。

商户若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流通许可,除了被吊销经营资格外,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获得许可证的经营户,若出现违规经营或者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将依法撤销许可证。

武汉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称,食品流通许可新政实施,加大了食品经营户违法成本,并且从源头上对食品经营行为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