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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豫区建立餐饮监管四项机制 |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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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宿迁市宿豫区食药监局建立了餐饮服务行业监管四项机制: 一是要求对全区所有取得及未取得许可的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餐饮业电子式户籍档案,对持证单位进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并促进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提升餐饮业自律水平;二是要求餐饮单位统一格式实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原料采购索证情况、食品安全责任书等;三是全面施行分类要求进货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对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幼托机构食堂,要求建立原料索证索票、餐饮具消毒、大型聚餐食品中心温度测试、食品留样、农残检测、剩饭剩菜处理、从业人员管理、食品添加剂管理、从业人员培训、设施设备管理等十个方面的台账制度,对小型餐饮单位和小型企事业单位食堂,要求建立肉类、食用油、添加剂等重点品种的台账制度;四是根据划片设置的原则,确定每个监管人员的餐饮监管工作范围,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确保对辖区内每个餐饮单位不定期监督指导,从而构建起“横向倒边、纵向到底、不留空隙”的监管网络,实现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的高效率和全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