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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士多”无证销售食品被罚16万多元 |
文章来源:杭州网 更新时间:201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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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警示消费者,保障春节节日市场食品消费安全,浙江省工商局昨天公布了2010年度十大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除杭州喜士多便利店无证从事食品流通案外,浦江县工商局查处的长兴县禾平粮油加工厂销售不合格大米案、宁波市工商局海曙分局查处的张士庆制售不合格食品案等也位列其中。 去年1月到5月,杭州喜士多便利连锁有限公司定安路分店在其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期满后,仍从事食品饮料的销售,该便利店这一行为属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事食品流通的行为,杭州市工商局下城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66613.75元。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消费安全,浙江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在2010年共出动执法人员9万人次,检查发现问题经营主体2941户,查处食品案件6269件,罚没款3800万元。 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查处过程中发现一系列危害了消费者消费安全的违法行为,其中有的违法案件涉嫌商品质量不合格,有的涉嫌商标违法侵权,有的食品标识含有虚假标签内容,有的涉嫌销售未经合格检验食品原材料,有的销售商则因无证从事食品流通而遭查处,有的经营户甚至无资格从事食品销售却擅自经营。 以长兴县禾平粮油加工厂销售不合格大米案为例,由于当事人生产经营的大米不符合国家标准,属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 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食品的行为,浦江县工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没收了该批大米32500公斤,并处以罚款900000元,这一案件也位列2010年十大视频安全违法典型案例之首。 浙江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各级工商机关将切实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供应和交易秩序,尽心协力做“菜篮子”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加大对节日食品及其他各类市场的日常监管,深入做好消费调处及案件查办工作,以切实维护节日市场秩序的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