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卫生部不予批准非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剂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10/14 |
|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卫生部13日发布公告称,对缺乏食品工艺使用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剂,卫生部将不予批准。
公告称,申请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向卫生部审评机构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产品质量规格要求、检验方法和该添加剂工艺确有必要的证明材料。申请时可不再提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初审意见。 公告指出,仅限于保健食品原料的物品,不纳入新资源食品行政许可的受理和评审范围。对缺乏食品工艺使用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剂,卫生部将不予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