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喜来健”温热理疗床因虚假宣传被罚万元
文章来源:三峡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0/7/21  

  今年上半年,全市工商系统查处假冒伪劣案件305件,案值285.65万元,其中商标侵权案件118件。查处的商品涉及到食品、百货、建材、农资等。此外还查处虚假宣传案件78件,案值244.16万元。
虚假宣传理疗床
     案件:从2009年7月开始,黄某为推销其经营的“喜来健”牌温热理疗床,在枝江市马家店摆设19台“喜来健”牌温热理疗床,免费向顾客提供理疗服务,向顾客宣传“喜来健”牌温热理疗床的使用方法、性能、适用病症及疗效等。其中宣传单称 “喜来健”牌温热理疗床主要治疗病症有“哮喘、肝硬化、脂肪肝、心脏病”等,并以患者的形象和名义作证明来宣传“喜来健”牌温热理疗床具有治疗多种疾病的作用。
     而该商品的《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中核定的产品适用范围为:“该产品主要适用于腰椎间盘突出症、高血压、前列腺、胃炎、妇女痛经、失眠症、风湿性关节炎、颈椎病、便秘等疾病的辅助治疗,具有康复保健作用”,仅适用于十来种病症的辅助治疗;产品禁忌症包括“孕产妇、严重外伤、心肌梗塞、脑溢血后遗症严重者、身体极度虚弱者禁用。”
     处理结果:黄某在销售“喜来健”牌温热理疗床中利用宣传资料、讲课等形式对所销商品的适用范围、功效进行夸大宣传,与产品实际核定的适用范围不符,构成利用宣传资料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工商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
销售不合格食品
     案件:黄某于2009年11月7日和2009年12月15日,从武商量贩连锁公司宜昌分公司以每袋6.7元的价格购进桂圆莲子藕粉1000袋,以每袋2元的价格从武汉佳佳乐购进麻烘糕165袋。截止到宜昌市工商局检查时,黄某以每袋8.9元销售了桂圆莲子藕粉133袋。麻烘糕也售出一些。2009年12月17日,宜昌市工商局对上述食品依法抽样检查,并委托九江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其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食品。


      处理结果:工商部门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不合格的桂圆莲子藕粉867袋、麻烘糕160袋,没收违法所得295.1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合计罚款人民币10295.1元。
助力车侵犯“轻骑”商标专用权
     案件:2009年8月2日、10月17日、11月19日,张某分三次从湖北沙市购进标注为“轻骑亿星”的燃油助力车5辆,标识名称为轻骑亿星牌。2009年12月21日,经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鉴定:当事人销售的上述车辆非该公司产品,其所使用的“轻骑”字样,侵犯了该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处理结果: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10000元。
销售不符合标准肥料
    案件:2010年3月中旬,曹某从宜都市购进江西开门子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同一批次“白俄罗”牌复合肥料,共购进3吨。2010年3月17日,宜昌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的该批次复合肥料进行了抽样,经九江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为“不符合GB15063-2001标准”。
    处理结果: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80元,并处罚款10000元。
   

宜昌重拳 打击仿冒

     仿名牌包装,仿大牌商标,这种“借光”行为成为工商部门重点打击对象。13日,宜昌市工商局举行“打假保名优”专项行动通报会,今年7月和8月,全市集中开展“打假保名优”专项执法行动。
     宜昌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局长蔡异新介绍,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以农资、建材、服饰、日用品、化妆品、食品、酒类产品等季节性消费热点商品为主要监管品种,严厉打击各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和包装装潢、伪造产品产地或生产日期、对商品质量作虚假宣传等假冒侵权行为。

市民举报 现金奖励!

     宜昌市工商局介绍,此次“打假保名优”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在为举报人保密的同时,对举报人实施奖励制度。
     对举报有功人员依据其举报有功等级和工商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情况,实行一案一奖制度,在每案结案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对依法作出罚没处罚的,按该案入库罚没款的5%以下、3%以下、2%以下和1%以下给予奖励,个案奖励最高不超过4万元。对依法作出罚没处罚以外行政处罚的,分别给予2000元以下、1500元以下、1000元以下、500元以下的奖励。最低不少于100元。宜昌市工商局举报电话:12315,646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