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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冰冻食品须标注含冰量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12/6  

    买冻海鲜时,要为冰块买单,让消费者心烦。昨日,武汉市洪山区工商分局率先对3家大型超市发出行政指导书,要求定量预包装的冰冻食品须标注出“含冰量”,让消费者明白消费。
    连日来,有关冻海鲜带冰称重的消费投诉猛增。记者从武汉12315指挥中心了解到,随着火锅消费趋旺,冻蟹条、冻海鲜等投诉量猛增,最近一周就收到20多起相关投诉,均称冻产品的冰坨子越来越多,消费者花“肉钱”买冰块。
    依据投诉,关山工商所近日对辖区内3家大型超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已经称量包装好的冰冻产品,均未标注含冰量。总共抽查8批次冰虾、冰鱼产品,经称重检测,产品含冰率最少有10%,最多达到40%。
    记者在卓刀泉路某超市冰柜内看到,一袋装冰冻小黄鱼价格标签上标明净含量630克。工商执法人员将袋子打开,化冰之后再次称只有452克,含冰量近30%。
    在雄楚大街一家大型超市,冰冻基围虾售价42元/公斤,274克的冻虾,化冰后称重只有168克,含冰量近4成,这意味着消费者每买一公斤冻虾,就得花16元买冰块。
    对此,洪山工商分局办案人员表示,国家并没有禁止食品带冰销售,但是近两年新出台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已经明确规定,定量包装的食品要标注固形物含量,冰冻食品要标注含冰量。
    记者在部分超市看到,不少袋装三文鱼产品已经由生产厂家标注出含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