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上架销售过期食品银川一便利店被罚2000元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9/10/30  

   中广网银川10月30日消息昨日,工商人员向银川市北京西路共享福便利店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店因出售过期食品被罚款2000元,并没收全部过期食品。

10月9日,工商人员在该店检查时,发现货架上4包"临泽小枣"的生产日期为2008年10月27日,保质期180天;1包嘉士利奶盐苏打饼干的生产日期为2008年5月12日,保质期10个月;4包绝色趣味多纤秀白苏打香葱饼干的生产日期为2008年9月3日,保质期12个月;11包胃康蜜杏的生产日期为2008年5月8日,保质期12个月。工商人员认定以上食品均已过保质期,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构成极大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