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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春食用猪油”抽查不合格 丙二醛含量超标9倍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3/19  

 从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该局于2009年2月对主城区的65家粮油生产企业进行了不定期监督抽查,共抽查大米、食用植物油、食用动物油脂84批次,合格81批次,合格率96.4%,其中大米42批次,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食用植物油33批次,实物质量合格33批次,合格率100%;食用动物油脂9批次,合格8批次,合格率为88.9%。

    食用动物油脂丙二醛不合格

    质监部门介绍,油脂酸败过程中,高度不饱合脂肪酸经氧化后,进一步分解产生醛、酮和低分子有机酸类等化合物,丙二醛是动物油脂变质过程中的中间产物。此次抽查的食用动物油脂9批次中只有1批次的产品丙二醛未达到标准规定的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GB10146-2005《食用动物油脂卫生标准》规定,丙二醛≤0.25mg/100g,重庆永亨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十二春食用猪油为2.26 mg/100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9倍。造成丙二醛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照工艺生产,使油脂受热时间过长造成。

    标签不符合要求

    此次抽查标签标注不规范的有2批次。主要问题是:未标明质量等级、加工工艺、原料的生产国国名。出现这些情况的原因是企业只注重产品的实物质量,对新标准实施后没有及时更新,对标签标注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对国家标准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学习理解得不够透彻。

    针对此次抽查的情况,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此次抽查出现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了相应的处理,同时将在今后工作中加大对粮油生产企业的监管,切实从源头抓好质量,为消费者营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