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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贺州市工商局集中开展查处不合格商品的专项整治行动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0/10/15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对全区部分市县流通领域钢材、水泥、电线电缆、节能灯等商品质量进行监测,从监测结果来看,全区流通领域钢材、水泥的质量水平与2008年年底监测结果相比虽有一定提高,但合格率仍然很低,电线电缆、节能灯等商品合格率只有67%和30%。这些制售伪劣商品(产品)的违法行为,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扰乱公平正义的市场经济秩序,损害消费者和其他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提高流通领域钢材、水泥、电线电缆、节能灯等商品的质量水平,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广西贺州市工商局根据自治区工商局的布署,从2010年10月11日11月11日在贺州市范围集中开展查处不合格钢材、水泥、电线电缆、节能灯等商品的专项整治行动。

    该局从四个方面开展查处不合格商品的专项整治行动:

    一、对不合格钢材、水泥、电线电缆、节能灯进行市场清查,依法查处,并责令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召回已经销售的不合格商品。

    二、检查钢材、水泥、电线电缆、节能灯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确保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严厉打击无照经营。

    三、按照《产品产品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特别规定》第五条的要求,检查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的落实情况。对不落实该项制度或落实不全的,依据《产品产品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特别规定》或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四、对其他来路不明,说明不清和涉嫌有质量问题的钢材、水泥、电线电缆、节能灯商品,依法抽样送法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并根据检验结果依法处理。

(李世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