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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维权高手在锡状告家乐福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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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食品能不能添加只可用于药品、保健食品的中药材“蜂胶”?带着一叠法律文书和《食品标签通用标准》,浙江维权高手冯军近日走进了无锡市南长法院,状告无锡家乐福超市保利广场店售卖的商品违规添加“蜂胶”。 冯军在浙江一带也算是一个颇有名气的维权高手,凭借其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冯军几乎是次次维权次次成功。今年9月5日,冯军在无锡家乐福超市购买了3瓶由“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经销的“蜂胶复合胶囊”,价值654元。经过上网查询并对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冯军发现他所购买的商品作为普通食品,却使用了只可用于药品、保健食品的中药材“蜂胶”,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故诉求原告退还货款并支付十倍的赔偿金。 超市方辩称,我国卫监督函(2007)274号发布的“蜂胶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的信息,是针对大陆产品,而本案的产品是美国进口的,应该适用进口产品的法律规定。而且蜂胶已经通过FDA和GMP的审核,这两项是美国关于食品生产的最严格的标准;在国内也已经取得了卫生许可证,每批次产品也都按照国家质监总局的检验检疫,都有证书。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请。 经法官主持调解,最终此案以超市方主动支付冯军2000元告终。记者从该超市了解到,目前超市查询系统里面已经没有该商品的信息了。 (莫凡、朱纯、苏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