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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六项措施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工作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9/26  

    据SFDA网站讯 为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日前,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六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全省系统行政处罚工作。
    一是规范办案程序,严格按照《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遵循立案、取证、合议、告知、陈述申辩(听证)、处罚的程序规定,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是坚持公开透明,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增加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和诚信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水平。
    四是合理运用自由裁量权,根据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危害后果等情况实施行政处罚,不能不分情节轻重一律按行政处罚额度的上限罚款,不得扩大行政处罚范围,不能把罚款作为本部门的牟利手段,杜绝乱罚款、乱摊派的行为。
    五是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坚持用服务的理念指导行政执法实践,把行政执法与宣传法律法规相结合,在行政执法中达到规范和服务的目的,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
    六是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全力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强化执法廉政建设,杜绝执法过程中腐败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