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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质监局创新监管方式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8/16  

    本报讯 廖俊杰 潘兆年 近年来,重庆质监局本着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理念,在质量监督工作中,把对企业质量监督融入服务企业发展中去,不断创新质量监管方式营造企业良好发展环境。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企业“造血”能力。一是将微型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全部列入不定期监督抽查范围,不收取检验费用。二是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微型食品生产企业每年免费开展1-2次产品质量抽查。三是对监督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在后处理中积极帮助微型企业进行整改。
  发挥安全保障作用,推动企业有序发展。一是在食品安全方面,加强对微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组织企业免费开展食品检验比对,每年免费培训企业业主和质量管理人员1次以上。二是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方面,加大支持微型企业办理使用登记、检验等工作的力度,严格强化安全准入,依法对生产环节的微型企业实施行政许可。对获得特种设备相关许可的微型企业,加强对口帮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企业健康发展。
  切实改进执法监管,注重引导、帮助、扶持。对微型企业的轻微违法行为,综合考虑违法情节、危害程度,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对微型企业既要扶持,又要引导,帮助其规范、合法发展。对发生的违法行为,在告知企业的事实、情节和证据时,指导企业分析问题的主要原因,整改的方法,禁止“不教而诛”的粗暴执法监管行为。
  发挥专业培训作用,营造依法守法氛围。针对微型企业关注焦点和薄弱环节,有的放矢地开展培训工作。一是加强与各地工商部门联系,每个月对新成立的微型企业开展生产准入知识培训,每个季度开展有针对性的从业相关专业知识培训,争取用两年的时间完成对全部微型企业的轮训工作。二是对于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以及修订和变化情况,在实施前对企业法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免费培训。三是根据企业需要,免费上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服务,帮助企业提高法制意识,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