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广西贺州市工商局五项举措做好灾后死亡畜禽处置工作 |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0/7/9 |
|
当前,广西各地正处主汛期,洪涝灾害波及面广,因灾死亡畜禽的处置问题比较突出。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切实做好灾后死亡畜禽处置工作,防止疫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贺州市工商局五项举措做好灾后死亡畜禽处置工作: 一、在主汛期期间,把畜禽及其产品作为重点商品加强市场巡查和监管。特别是对动物交易市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按照“一个不放过”的原则全面加强巡查和监控,严防死亡畜禽丢弃在市场内;发现有死亡畜禽丢弃在市场内的,立即组织清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对市场上畜禽的交易及所上市的畜禽肉制品,严格执行凭检疫证明、检疫标志上市销售制度。凡发现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上市的畜禽及其肉制品一律予以没收处理并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对经营病死畜禽及其肉制品的行为,一律从重查处,严厉打击。 三、加强对畜禽及其产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其守法经营意识,自觉抵制经营病死或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畜禽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在畜禽及其产品经营的各类市场公布工商部门的举报电话,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 四、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灾后死亡畜禽处置工作,在充分发挥工商部门职能作用的同时,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作,增强做好灾后死亡畜禽处置工作的整体合力。 五、认真落实责任,强化督查,确保市场内不发生重大产品安全责任事故。灾后死亡畜禽处置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全市工商系统各级机关、各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的的责任。各级工商部门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督查。在督查中发现人员不到位、责任不到位、工作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或安全事故的,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李世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