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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业将禁用14类食品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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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严珑 通讯员沈约)记者昨日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国即将出台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14大类食品、食品原料将禁止在餐饮服务中使用。
据介绍,有11大类禁用的食品、食品原料,在《食品安全法》中已明确禁用,如: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等。 此外,还有另外3大类食品、食品原料也不得进入餐饮服务行业,分别是:无标签食品或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及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食品;添加药品的食品(添加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的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