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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药监分局打造效能信访促监管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10/26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药监分局以减少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为目标,以提升工作效能为标尺,以解决好初信初访为抓手,三措并举,科学解决信访举报难题,推动了监管工作健康高效开展。

推行全程公开,打造阳光信访不放松。从规范信访办理程序、引导群众有序信访、多途径公开信访办理结果入手,积极推行信访工作办事公开。公开信访程序,给群众一块“指示牌”。在接待场所公开了信访举报件登记、摘抄、呈报、办理、批结、回复整套流程,以及来访接待,信件拆阅、审批、调查处理等程序。公开接访领导,给群众一个“阳光台”。分局设立了信访接待处,实行领导挂牌接访、预约接访,公开接访领导和接待人员姓名、职务以及接访时间、地点、内容等。公开奖励举报者,给群众一本“明白帐”等举报。制定了《关于开展“你举报我奖励、你买假药我先赔付”活动的实施意见》和《药品监督管理举报有功人员奖励办法》,明确最高举报可奖50000元,有力地提高了社会群众举报积极性。同时,在充分保护信访举报人隐私的前提下,分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公开信访举报处结情况,确保了信访举报办理“阳光操作”。

实行双向承诺,接受群众监督不应付。为增强信访举报人对分局工作的信任感,尽快解决举报投诉的问题,实行了信访双向承诺制。对属于受理范围内的举报来访和署名来信,与上访(举报)人签订双向承诺书,向上访人承诺:一般上访问题七天内反馈办理情况,二十天内反馈办理结果。对重要复杂信访案件的办理,十五日内反馈办理情况,一至二月内反馈办理结果。上访(举报)人承诺严格依法按程序上访举报,不诬告不陷害他人。承诺期内不多头访、不重复访、不越级访。信访双向承诺制的实施,使上访举报人与分局之间形成了真诚互信的心理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了上访人的顾虑,增强了分局组织办理信访件的责任意识,大大提高了有效信访举报件的比例。年初以来,分局信访双向承诺率达到98%以上,其中实名上访举报承诺办结率达100%。

创新调查方法,拓宽办理渠道不走样。积极引导群众参与调查信访举报案件。对有据可查的,直接请上访举报人指证获取证据,使证据的取得更加直接和快捷。对难以取证或调查结果很难让群众满意的问题,主动吸收群众代表参与调查。对上访群众特别关心的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和“走票”、挂靠经营等热点问题,视情况允许上访举报人查阅单据帐务,了解相关情况,既加快了办案进程,也有效维护了群众的知情权及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分局共受理信访举报16起,立案查处12起,查处了“飞龙义齿”等一批大要案,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万照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