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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生产日期被罚2000元合肥查处首例违反食品安全法案件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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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食品生产日期,正准备上架销售,不料却被工商部门逮个正着。近日,合肥市包河区常青工商所接群众举报,查获并办结一起销售过期食品的案件。据悉,此案是6月1日《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合肥市工商部门使用该法处罚的第一起食品违法案件。 6月15日下午,常青工商所接群众举报,称位于合肥市南七附近的某大型超市负二层内,一家糕点作坊有更改其糕点生产日期的行为。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依法对该作坊进行检查。经查,该公司承租超市负二层的场地,从事糕点制作及销售经营活动。6月15日,该公司工作人员将6月12日生产的超过夏季保质期3天的5个肉松面包、7个豆沙面包重新打印上当天的生产日期,放在货架上准备处理销售,不料还未售出,就被执法人员逮个正着。 常青工商所执法人员没收该作坊的过期糕点,并罚款2000元。 (吴琛 刘磊 柯亚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