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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帅龙红枣食品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被曝光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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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华分局 公 告 郑州市帅龙红枣食品有限公司: 本局依法查处的你公司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一案,已经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十三条、第三十二条或者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如下:你公司生产并销售到平顶山的“真的好想你”枣片的商品包装上标注“真的好想你枣片通过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字样的广告语,事实上是:ISO9001:2000认证的主体是你公司,而不是你公司生产的产品。你公司的行为构成了引人误解的客观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河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拟对你公司作出如下处罚: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2、罚款6万元,上缴国库。 我局于2010年5月10日向你公司依法邮寄送达平新工商听告字(2010)第307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但由于你公司拒绝签收,未能送达。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第四款、第五款规定,现公告送达。 在行政处罚决定书做出以前,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符合听证条件的,也可以要求听证。如要求陈述、申辩或者申请听证,请在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平顶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华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