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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玛卖过期食品 消费者理赔不欢而散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3/28  

    叶先生展示过期瓜子

  “在沃尔玛也会买到过期食品?”前日,武昌的叶先生看到妻子买回的瓜子时,怎么也不敢相信。昨日,他们前去讨说法,却因双方分歧太大没有结果。

  据叶先生介绍,前日下午5时许,其妻子在武昌徐东沃尔玛购物广场,买回4袋原香味瓜子。回到家中,叶妻打开其中一袋吃了起来,儿子见状也赶来吃。刚吃了几颗,叶妻就发现瓜子有异味。仔细一看,发现其中一袋瓜子的生产日期是2008年6月4日,保质期8个月,距保质期已过去一个多月。叶先生称,因吃了“异味”瓜子,其儿子当晚便出现呕吐症状。

  昨日中午,他和妻子前往“沃尔玛”讨说法。“沃尔玛”副总孙先生称,顾客在超市中买到过期食品,可能是超市相关人员疏忽所致,他们将严厉追查,并进行整顿。同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他们可以双倍返还过期瓜子的钱,并适当赔偿叶先生的往返公交车费。对此,叶先生并不满意,要求对方赔偿往返的士费。双方最终不欢而散。

  另据“沃尔玛”公关部的朱小姐介绍,叶先生的妻子食用的瓜子在保质期内,没有质量问题,其儿子所产生的症状应与此无关。并称,他们已请工商部门参与调解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