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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用非食用物质作食品添加剂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9/25  

    从今年9月至2010年底,全国将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工作,并继续发布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黑名单”。

  根据此前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卫生部“对症下药”,于24日下发通知出台了5条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以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各个环节。

  卫生部通知指出,要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严把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关。

  通知要求,要规范复合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复合食品添加剂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范围。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复合食品添加剂。

  通知强调,要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准入行为,依法登记注册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督促食品添加剂销售者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等自律机制。

  通知要求,规范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食品添加剂的标签标识不合法或者实物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不得销售。

  通知指出,食品生产者和餐饮单位采购食品添加剂,应当查验产品的许可证明和合格证明文件,不得采购和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严禁采购非食用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销售者不得在食品销售过程中添加任何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