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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使用潲水油将被处以重罚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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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灭潲水油落到实处———新年伊始,《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并征求公众意见,意在加强餐厨垃圾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保障食品卫生安全。
记者在《办法》中看到,餐厨垃圾今后要专门交纳处置费、对餐厨垃圾实行备案制以便监管、禁止餐厨垃圾混入其它生活垃圾、对违反餐厨垃圾收集运输以及处理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措施及金额等具体而实在。意在消灭潲水油,杜绝潲水猪等不良现象的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无疑开启了一个保障公众食品卫生安全的新时代。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 今后要专门交纳处置费 餐厨垃圾管理实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是餐厨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的义务主体,应交纳餐厨垃圾处置费。 记者了解到,餐厨垃圾处置费具体标准和办法将纳入城市生活垃圾收费标准和收费体系中,由市财政和市物价部门会同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对餐厨垃圾 实行备案制以便监管 《办法》规定,对餐厨垃圾产生的管理实行备案制度。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于每季度开始的1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报备案餐厨垃圾排放基本情况并取得回执。新产生餐厨垃圾的单位应当于首次产生餐厨垃圾的1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报备案餐厨垃圾排放基本情况并取得回执。其备案监督措施为: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向卫生管理部门申请新办、延续和变更食品卫生许可证时,应当出示其所在区县(自治县)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回执。 禁止餐厨垃圾 混入其它生活垃圾 餐厨垃圾要求与其它生活垃圾实行分开收集,统一运输、集中处理。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并确保收集容器的完好和正常使用,保持收集容器外观整洁。禁止餐厨垃圾混入其它生活垃圾。 任何单位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收集、运输餐厨垃圾。禁止个人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活动。收集、运输餐厨垃圾必须使用专用的密闭收运车辆,不得与其它生活垃圾混合收运。 使用潲水油 将被罚款5千以上万元以下 《办法》还赋予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有权作出处罚———将餐厨垃圾裸露存放或设置收集容器不符合标准、未保持其整洁、完好和正常使用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将餐厨垃圾与普通生活垃圾混合收集或随意倾倒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将餐厨垃圾排入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河道、公共厕所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将餐厨垃圾提供给未经许可的单位和个人收运或处理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的,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将废弃食用油脂作为食用油脂使用和销售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将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作为动物饲料的,每吨处1000元罚款,不满1吨的按1吨计算。 举报餐厨垃圾 15日内向举报人报结果 《办法》还特别设置“公众监督”条款,即各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餐厨垃圾管理投诉举报制度。设立公共投诉电话,接受公众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投诉和举报。受理投诉或者举报后,各级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到现场调查、处理,并在受理投诉举报1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或者举报人。 为使该办法更加符合重庆实际,立法部门希望广大市民就餐厨垃圾管理积极建言献策。市民可登录重庆市公众信息网查看《办法》全文并留言,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一处(邮政编码:400015),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aguiyichu@126.com。 ■用语释义 《办法》所称餐厨垃圾,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而厨余垃圾是指食物残余和食品加工废料,即是指俗称潲水油的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 ■新闻延伸 环卫、卫生、工商等部门均肩负管理职责 《办法》明确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市餐厨垃圾管理工作,日常管理工作由其所属的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区县(自治县)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的餐厨管理工作。 此外,卫生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消费环节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以餐厨垃圾为原料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并负责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备案回执进行检查。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督管理,加强检验检测手段,依法查处以餐厨垃圾为原料进行食品生产、加工的违法行为。工商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用油脂的违法行为。农业管理部门负责畜禽生产场所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使用餐厨垃圾饲养畜禽(即潲水猪等)的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负责餐厨垃圾产生、处理单位的污染防治措施的监督管理。(记者 张龙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