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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一酒厂盗用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白酒被查处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1/14  

   企业营业执照早已被工商部门吊销,但该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被仍在另一家企业使用,最近,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庄子道酒业”公司非法生产白酒一案进行了查处。

  蒙城县“庄子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 5月 ,法人代表为杨某, 2006年 9月 5日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QS340015010495 。由于“庄子酒业”未参加2006年度企业年检, 2008年 7月,蒙城县工商局依法吊销该公司营业执照。 

“庄子道酒业”公司成立于2007年 1月,法人代表为陆某,至今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而该企业却一直在利用“庄子酒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在非法生产白酒。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庄子道酒业”与“庄子酒业”是两个独立的法人主体,“庄子道酒业”系新登记注册企业,其名称、成立日期、注册号、法人代表与“庄子酒业”均不相同,不属于“庄子酒业”企业名称变更范畴。

  日前,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向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建议:依法吊销“庄子酒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提请相关治理部门,依法取缔“庄子道酒业”的无证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