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庆喜 杨永红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维护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方面采取了不少的措施和办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食品安全整治中往往重城镇,轻农村,使得农村食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当前农村食品安全的现状
农民消费以“价格优先”。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广大农民的整体消费水平有了些提高,相比较城镇而言,价格仍然左右着农民的消费观念,在农民的消费观念中,消费取向主要是“价格优先”; 农村小卖店的经营者在购进零售食品时缺乏注意食品商标、厂名、厂址及生产日期等的意识,价格低廉、销路较好的商品,通常会成为小卖店的常备商品。 农村市场监管缺位。农村食品经营主体点多面广,职能部门鞭长莫及,难以有效地实施监管。大部分农村食品经营户规模小、投资少,经营场所多是自家住房或在乡村公路边搭建临时经营点,经营场所和生活区没有明确区分。 法律意识淡薄,维权意识较差。由于农民对法律的认知程度普遍较低, 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防范意识很弱。农民在购买食品时,缺乏查看所购食品的生产日期、合格证、认证标志的意识。 食品检测设备缺乏。基层监管部门设备相当落后,基本没有检测设备。在日常监管中,监管人员仅凭肉眼对市场进行检查。
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思路和对策
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市场监管。大力监管好集贸市场、批发企业等单位的经营行为,从源头上切断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要结合当地实际,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种,精心组织、扎实有效地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特别要突出抓好城乡接合部,以规范食品经营秩序。加强对重点品种的检查,把与农民日常生活消费、节日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品种作为检查重点,严把市场准入关,切实保障商品质量。 创新农村食品监管工作。把食品安全管理力量与力度向农村倾斜,把监管执法重心向农村下移,开展农村屠宰场(点)、食品生产经营小企业、小作坊、小饭店、熟食摊和企业、肉制品、豆制品的专项整治活动;逐步建立“各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农村消费者维权网络体系。要依托工商12315和消费者协会组织,不断推进维权网络向边远农村延伸;在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在有条件的行政村设立消费维权联络点,负责对农村食品安全的信息收集,商品质量监督,一般消费纠纷的调解和日常的工作联络等。通过有效的社会力量监督和完善的消费维权网络,使农村消费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及时得到法律的保护。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要充分运用质量监测的结果,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发布监测结果和消费预警,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