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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月饼过度包装须采取“零容忍”长效制度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8/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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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强对月饼过度包装的整治。 (8月16日新闻联播) 月饼的过度包装,不仅造成资源浪费,是节能减排的大忌,而且还有可能对人体产生危害,滋长社会奢靡之风。一年一度的多部门联合整治行动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这一现象,遏制月饼过度包装必须采取“零容忍”的长效制度。 国家应对月饼过度包装实行强制性回收制度。即通过相关职能部门认定为过度包装的,一律按照“谁生产谁回收”的原则,将包装物按销售价格退还消费者,无法退回给具体消费者的,作为罚没收入缴入国库。一方面职能部门深入销售场所和餐饮消费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另一方面应实施有奖举报制度。对载明生产企业的过度包装顺藤摸瓜,责令其对整批次月饼包装进行回收退款,通过媒体向社会曝光。同时严格执行规定,一旦发现被确认为过度包装月饼的包装物流入市场和社会,甚至包括已作废旧物资回收的,均对其生产企业进行处罚。社会公众无论在什么地方获得被确认为过度包装的包装物,都可通过职能部门要求厂家回收退款,其款项抵算奖金归发现者所有。在三年内两次被确认为有过度包装行为的,该品牌月饼禁入食品市场。 只有采取严厉的强制性制度,才能走出月饼过度包装“年年整治,年年露头”的怪圈,才能从源头上引导企业积极推行绿色包装。(梁江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