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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企业“拒检”可被吊销生产许可证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8/28  

 本报讯(记者田玥 实习生陈晨)8月27日,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已通过讨论,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被检查的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拒绝提供相关资料的,且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依法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