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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早餐超时,餐车遭扣食品全变质
文章来源:安徽市场报  更新时间:2009/8/27  

餐车内的食品已变质

  市场报讯 省城一名家境困难的中年妇女毛女士在规定的马路上卖早餐超过20分钟,结果整车剩下的食品被市容执法人员强行拖走。然而让毛女士伤心的是,虽然她多次央求执法人员将餐车内剩下的食品留下来,但没有得到许可。两天后,缴完罚金的毛女士看着全部变质的食品很是难过。“我可以接受处罚,可他们为什么要让这些白花花的馒头变质呢!”毛女士说道。

  超时20分钟餐车遭查扣

  据毛女士介绍,8月22日早晨,她推着早餐车来到金寨路和庐江路交口卖早点。按有关规定,售货时间是早上4点至上午9点。而那天上午9点,她的货仍然还有不少没有卖完,大约上午9:20,几个城管执法人员看到她没有离开时,立即跑到她的摊位前,要处罚她。“我开始央求他们,我马上收摊。随后又告诉他们,家里有小孩,能不能把剩下的食品带回家,但他们就是不允许!”随后,执法人员将她的早餐车强行拖走。

  跑5趟未能拿走查扣食品

  当天,毛女士就和爱人一道去城管部门,希望能将餐车里的食品要回来。当他们来到扣留她餐车的执法部门时,一名执法人员告诉他,要罚款500元。因为觉得罚得过多,毛女士就请所在的公司来说情,结果无济于事。毛女士随后要求先拿回车内的食品,不然会坏的。对方说:“已经贴上封条了。”拒绝了她的要求。她和爱人一共跑了5趟,也没有拿回餐车里的食品。

  8月24日下午,在毛女士缴纳完200元罚款时,发现车内的食品几乎全部变质。记者看到,一个长约两米的早餐车抽屉内的包子、蒸饺上有黏糊糊的东西,包装好的豆浆和面包也已经变质。面对变质的食品,毛女士痛心地告诉记者,这样的执法太缺乏人性化!

  执法部门表示今后会注意

  记者随后采访庐阳区市容局,该局重点路段办公室钱主任告诉记者,执法人员之所以暂扣其餐车,是因为毛女士不愿接受处理。“以后我们会注意一点,尽量不收成品食品。”钱主任表示,他们会积极与该女士沟通。而毛女士所属的食品公司一名主管告诉记者,他们愿意承担毛女士的损失。

  “这是一个缺乏人性化的执法!”安徽律师维权网首席律师高明生认为,行政主体对明知道不能保存且有一定价值的食品强行扣留是不对的,行政主体应该对此造成的损失进行一定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