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重庆炒货食品抽查合格率为66.7% |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8/3/1 |
|
从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该局于2007年第四季度对炒货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不定期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巴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渝北区、九龙坡区、璧山县共6个区县的10家企业生产的12个批次样品,抽样合格率为66.7%。 此次抽查有4个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3批次产品标签不符合标准要求(3批次产品均未在标签中标注添加的甜味剂,2批次产品执行的标准与产品实物不符);1批次产品酸价检测值为7.4mgKOH/g,是标准值(酸价≤3mgKOH/g)的2倍多,即璧山县马坊金马食品加工厂于2007年12月15日生产的重庆怪味胡豆(120g/袋)。 针对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质量问题,重庆市质监局已责成各区县质监局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公布抽查结果,引导消费者选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