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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食品安全第1号预警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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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市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鹤壁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2011年食品安全第1号预警,提醒广大市民春节期间注重饮食卫生,安全、健康消费。
预防冬春季食源性疾病注意事项:虽然时值冬季,细菌性食物中毒较少发生,但生豆浆中的胰蛋白酶抑制剂、熟肉制品中的超量亚硝酸盐等造成化学性食物中毒仍易发生。因此,市民不要掉以轻心,特别是四季豆、豆浆等豆类食品要彻底烧熟煮透,切记勿食用颜色鲜艳的熟肉制品、发芽土豆和霉烂变质蔬菜等,防止化学性食物中毒的发生。另外,冬春季节也是病毒性腹泻等食源性疾病的高发季节,尽量不吃或慎吃生的水产品。家中烹饪时要警惕由于食品储藏不当带来的潜在危险,要遵循“少量多次”加工的原则,切不可因为怕麻烦,一次加工过多后长时间存放,特别是市民喜爱的熟食冷盘更是如此。注意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分开加工。生熟食品存放冰箱时,尽量用保鲜膜将熟食品包装,存放时做到上熟下生。刀板、盆筐、碗碟等工具、用具也要做到生熟分开,不可混用。 在外就餐应注意事项:一是选择取得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消费者消费时要关注餐馆的卫生条件,凡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上标有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A级或B级的,表明该餐馆卫生条件良好,标有C级的为卫生条件一般,若无,则表示该餐馆未完成食品卫生量化分级。选择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或卫生状况差的餐馆就餐,消费者的消费安全得不到保障。二是用餐时应注意食物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不要暴饮暴食。三是防止食用地沟油加工的食品。地沟油一般透明度明显下降,带色,有沉淀物,有异味、臭味或矿物油味,食用时有焦苦味或异味。四是在就餐中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要将饭菜保持原状,并立即与饭店负责人交涉。如已造成健康问题,应及时就诊并保留病历卡、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妥善保存消费单据、发票等证据,并立即向所在县区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或卫生部门)投诉,以便及时调查取证,避免拖延而导致食物中毒无法认定。 节日购买食品应注意事项:一是购买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注意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单位等包装标注是否清楚、是否过期,是否有QS标识,包装表面是否整齐光洁,有无破损。凡真空包装食品出现漏气、胀袋等现象的,罐头出现鼓盖、胖听的,干货、调味品出现霉变、生虫的不要购买、不要食用。二是购买散装食品时,要注意选择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罩上有标签标注,并且标签标注齐全、规范,保质期、生产日期标注真实,有防尘设施的散装食品,对于购买的直接入口散装食品,应要求专销人员称取,切勿直接动手。三是不追求“过分”的食品或原料。近几年来出现的食品安全事件中,不少是不法分子利用消费者心理需求,将三聚氰胺、飘香剂、苏丹红、吊白块、孔雀石绿、甲醛等化学物质加进食品中,使食品在颜色、软硬、弹性、香气等方面出现“过分”现象。任何食品或原料,都有它固有的色、香、形、味,出现颜色、软硬、弹性、香气等感官性状“过分”的,要慎重购买和食用。四是熟食不过夜。从超市、街头卤菜店购买各种方便菜肴、熟肉卤菜要计划采购,以当餐消费为主,尽量不要存放过夜。五是冰箱不是保险箱。从冰箱中取出的食品一定要烧熟热透后再食用,不便加热的食品在冰箱中冷藏最好不超过24小时。六是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或消费时一定要索取发票或凭证,并妥善保留,如出现问题可作为投诉或申诉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