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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家食品安全法治研究机构在京成立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8/29  

 

实务界和理论界联手发力破解食品安全难题 

 

 图为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成立仪式现场

  本报讯 赵铭 记者郭敏 发自北京 8月29日,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成立仪式在全国政协礼堂隆重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科学院院长路甬祥院士发来贺信,对研究中心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出席成立仪式,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飏,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陈斯喜,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等领导分别发表重要讲话并发来贺信。来自全国人大内司委、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法制办、公安部、卫生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等中央相关部门的领导,以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科研院所的专家近100人出席了会议。罗豪才副主席和刘飏常务副会长共同为研究中心揭牌,大会还举行了中国食品安全法治网开通仪式以及《食品安全法治》(内刊)首发式,公布了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及十余家中央相关立法、行政执法、司法部门推荐确定的2010年下半年招标课题目录。
  路甬祥副委员长在贺信中说,食品安全领域的法治建设对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安定和谐、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09年,我国《食品安全法》颁布施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当年就对这部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积极评价我国食品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效,也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既有实践问题,也有理论问题;既涉及自然科学,也涉及包括法学在内的社会科学。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工作,必须清醒地认识我国食品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不仅需要全社会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法》,也需要法学理论界的大力支持;既有赖于实务部门与理论界的通力合作,也有赖于自然科学界与社会科学界的共同努力。希望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把自身工作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人民群众基本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等各项事业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中国法学会联系法学界、法律界的独特优势,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对食品安全法治领域迫切需要解决和落实的重大问题的研究,为推进食品安全法学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为食品安全法治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刘飏常务副会长在讲话中指出:食品安全问题既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极为重要的民生问题,也是我国“十二五”乃至更长时期摆在党和政府面前的一个重要政治问题。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成立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非常必要。该中心的成立体现了中国法学会高度关注民生问题,积极就中央关切、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一系列法治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研究中心汇聚了来自十余家食品安全执法监管部门的领导和相关学科的专家,体现了理论界与实务界相结合、理论界不同学科相结合、实务界不同部门相结合的突出特点。研究中心将广泛听取有关实务部门的建议,确定课题,公开招标,确保法学研究从一开始就有很强的针对性,并将优秀的研究成果推荐给实务部门,实现课题研究与服务实践的“无缝对接”。
  江必新副院长在书面贺信中指出,食品安全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事关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处理好食品安全案件既是司法为民的要求,也是司法服务大局的体现。最高人民法院将通过典型案例和司法解释统一设计食品安全案件审判的司法尺度,指导各级人民法院的相关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也迫切期待法学界的学者专家关注食品安全法制问题,并为人民法院相关案件的审判提供智力支持。希望研究中心与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业务部门加强合作和学术交流,共同为食品安全法治的完善做出贡献。
  陈斯喜副主任委员在讲话中指出,近些年食品安全立法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食品安全法律的立、改、废工作仍然很艰巨,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还要靠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积极落实,严格执法,靠法院依法裁判,靠企业家认真遵守,靠消费者依法维权。这些都需要法学理论提供智力支持。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成立意义重大,可以发挥自身优势,整合资源,开展综合性研究,为我国食品安全法治事业做出贡献。
袁曙宏副主任在书面贺信中指出,提高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就要坚持统筹兼顾,通过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逐步形成企业自我约束、行业诚信自律、政府有效监管、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新机制。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加强对食品安全法治领域全局性、基础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必不可少。希望中心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凝聚各方智慧,办成法学研究服务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法治实践的样板,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贡献力量。
  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是中国法学会设立的专门从事食品安全法治研究的科研机构,是国内首家食品安全法治研究机构。罗豪才副主席担任中心顾问,刘飏常务副会长担任学术委员会主席,陈斯喜副主任委员担任学术委员会常务副主席。目前研究中心已聘请100余位学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担任兼职研究员。经过长期筹划和精心准备,研究中心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和优势:以解决食品安全这一重大民生问题为基本立足点,实现了食品安全法治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的无缝对接,致力于实现多部门、跨学科合作,探索食品安全综合保障模式。背靠中国法学会,研究中心具有政治、组织和资源优势,研究中心的成立得到了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研究中心设立了丰富的日常工作项目,确保研究工作真抓实干。中国食品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