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18家企业生产的378种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本次抽查依据《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2007、《烘炒食品卫生标准》GB 19300-2003、《油炸小食品卫生标准》GB 16565-2003、《坚果炒货食品通则》GB/T 22165-2008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的酸价、过氧化值、羰基价、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铅、总砷、沙门氏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2,6-二叔丁基对甲酚BHT、叔丁基羟基茴香醚BHA、黄曲霉毒素B1、霉菌、酵母、亮蓝、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2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57种产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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