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龙江省果酒监测不合格率25.93%
文章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  更新时间:2009/2/16  

 为加强流通领域果酒质量监督管理,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黑龙江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一站对牡丹江、鸡西、七台河市流通领域果酒进行了质量监测。依据国家标准和产品标准,对抽样果酒感官、酒精度、总糖、干浸出物、滴定酸、甲醇、铅、锰、食品添加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肠道致病菌、食品标签进行了检测。

  本次检测了12家经销单位销售的16家生产企业生产的27批次果酒,合格20批次,合格率74.07%;不合格7批次,不合格率25.93 %。

  通过质量监测,发现果酒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酒精度,7转摘于华夏酒报from:cnwin来源华转摘于中国酒业新闻网夏酒报enews.com·中国酒业新闻网批次不合格品的酒精度项目全部不合格,酒精度标签明示7%vol,实测值全部低于3.5%vol,最低为0;二是总糖,6批次不合格,实测值均小于3.5g/L,有一个批次标明≥50g/L,实测为0;三是干浸出物,此含量是间接衡量果汁含量的指标,有3个批次不合格,表明果汁含量较低,酒质较差;四是食品标签有问题,如不标产品质量等级,另外,有企业违规使用苋菜红色素。

    本次抽检果酒商品总体质量不高,酒精度、果汁含量偏低是中低挡果酒的普遍问题。